1月18日,江蘇省應急管理廳發出《關于氯乙烯生產使用企業深度檢查指導的通報》。
《通報》中稱,為深刻吸取河北省張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訓,江蘇省應急廳于2019年1月7日至9日組織安全監管、工藝、設計、設備、安全管理等專業人員,對涉及氯乙烯生產的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和使用氯乙烯的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開展了深度檢查指導,共發現隱患33項,其中重大隱患2項。
根據《通報》,企業存在的突出問題如下:
1.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不落實。2018年12月11日省安委會檢查指導第二組檢查發現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的9項隱患,企業沒有做到“五落實”和閉環管理。2018年11月30日泰興市安全生產監管理局下達的關于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氯乙烯罐區水噴淋未與氣體報警聯鎖、未與溫度聯鎖的隱患,企業采取的預防措施是外操人員每小時對球罐區巡檢一次,巡檢時攜帶便攜式報警儀并檢測。實際外操人員仍為兩小時巡檢一次,也沒有檢測記錄,預防措施落實不到位。
2.重大隱患診斷治理專項行動推進不力。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聚氯乙烯粉體包裝現場涉及粉塵爆炸危險,部分電氣設備不防爆。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承包商員工在電廠南側管廊架下無動火安全作業證、監火人不在現場進行打磨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現場未配備滅火器,地溝也未封堵。
3.自動控制不符合要求。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氯乙烯氣柜進出管道未設自動聯鎖切斷裝置,氣柜壓力、水封槽液位未進入DCS控制系統,氯乙烯聚合釜攪拌未實現聯鎖控制。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氯乙烯球罐高高液位聯鎖停用,沒有審批手續。
4.工藝管理缺失。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未制定氯乙烯氣柜壓力、進出口介質壓力和溫度、水封槽中水位等工藝控制指標,不符合《工業企業濕式氣柜技術規范 》(GB/T51094)的要求。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未制定氯乙烯球罐溫度控制指標,缺少裂解爐二次點火的操作程序,兩個氯乙烯儲罐乙炔含量超標,沒有泄壓排放后再次取樣分析合格的記錄。
5.設備設施存在缺陷。江蘇康寧化學有限公司乳液法聚氯乙烯生產裝置未設置催化劑和乳化劑滴加泵出口管道壓力表,乳液法聚合釜緊急泄放收集罐放空管未安裝阻火器。新浦化學(泰興)有限公司氯乙烯裝置氯化反應器氯氣進料總管流量計法蘭泄漏,有氯氣外泄。
《通報》稱,受檢企業要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的要求,對省深度檢查指導組下發的隱患清單,制定整改計劃,逐條逐項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重大隱患整改“一患一檔”,并及時將整改進度及完成情況報屬地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要緊盯企業隱患整改閉環工作,督促企業高質量完成隱患整改。
《通報》要求,泰州市應進一步深化動火作業專項整治,堅決遏制違規動火作業行為,堅決管控動火作業安全風險。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應立即將本通報迅速傳達至轄區內涉及氯乙烯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督促企業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隱患。對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隱患依法查處,督促企業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堅決防范類似隱患重復出現,堅決遏制化工(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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