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新標準發布
作者: 2019年01月14日 來源:全球化工設備網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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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等國家標準。其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將代替2009年修訂的標準,自
2018年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風險基準》等國家標準。其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將代替2009年修訂的標準,自2019年3月1日起實施。陜西省安監局危化處主任科員雷惠林指出,新標準明確了85種化學品的臨界量,并公布了重大危險源分級指標的計算方法,達到這個量就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業內專家分析指出,對比兩版標準,新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把對“危險化學品”的定義修改為: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同時,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定義修改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儲存、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判斷是否為重大危險源的依據標準也由原來的《危險貨物品名表》《化學品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安全規范》變為《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系列國家標準。這意味企業和政府在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時需要更細致、認真,工作量較以往有所增加。
此外,對于老版標準對危險單元的500米絕對距離范圍內的裝置、設施、場所的劃分定義,新版標準則對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分別辨識,前者包括生產裝置和設施,以切斷閥作為分割界限劃分為獨立的單元;后者包括儲罐區和倉庫,以罐區防火堤、獨立庫房(獨立建筑物)為界限劃分為獨立的單元。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明確按照設計最大量確定。
新版標準還明確,如果危險化學品混合物與其純物質屬于相同危險類別,則視為純物質,按混合物整體進行計算;如果混合物與其純物質不屬于相同危險類別,則按新危險類別考慮臨界量,并整合了重大危險源分級方法。
“新標準的修訂實施對于增強企業辨識、控制重大危險源的安全意識,規范重大危險源辨識工作,減少事故發生將起到積極作用。”德州運河經濟開發區安監局危化科科長梁憲武表示,通過對危化品事故和危險因素的認知和分析不難發現,大部分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危險源辨識是企業安全管理的核心內容,只有全面識別出作業活動和作業環境中存在的危險源,才能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消除存在的事故隱患,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山東省安全生產管理協會秘書長云霄鵬表示,化工企業要順應政策要求,根據新版標準開展重大危險源辨識、評價、登記建檔、備案,并采取分級監管等措施,包括制定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通過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控制和管理,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報告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應急管理部此前印發的《關于實施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的通知》要求,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其他行業領域涉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源長責任制,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備案、核銷;定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及隱患排查,及時治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導致本企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發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從嚴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級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管控要求日益嚴格,化工企業也需要采用系統工程的思想和方法控制重大危險源。”德州市安監局副局長趙吉章表示。
“其實,危險源辨識不但包括對危險源的識別,還必須對其性質加以判斷。”山東華魯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專業工程師周彥表示,目前已經開發出的危險源辨識方法有幾十種之多,如安全檢查表、預危險性分析、危險和操作性研究、故障類型和影響性分析、事件樹分析、故障樹分析、LEC法、儲存量比對法等,在企業應用中需要結合實際選擇最合適的方法,這也是企業需要研究的重點。
梁憲武指出,按照有關要求,危險化學品單位在完成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確認后,應填寫重大危險源備案申請表,連同清單、材料報送當地安監部門備案。同時建立重大危險源臺賬,實施嚴密的人力防范和實體防范,24小時巡查值守。重大危險源場所建構、用電、通風、消防設施等不符合國家規范要求的,一律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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