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深入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以下簡稱科技改革30條)精神,江蘇省科技廳聯合財政廳出臺《江蘇省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補貼細則》),加快推進全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開放共享。
科學儀器設備是科學技術研究與開發的重要技術支持。加強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共享共用,對提升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支撐科技創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科技進步、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
《補貼細則》明確大型科學儀器主要包括政府預算資金購置的單臺套價值在50萬元及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是指管理單位將大型科學儀器向社會開放,由其他單位、個人用于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行為。管理單位是指本省行政區域內大型科學儀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單位。
《補貼細則》實行對管理單位的績效獎補和對中小企業用戶補貼的雙向補貼,并適當加大對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的補貼力度。
對中小企業來說,江蘇省將對使用大型科學儀器資源支出成本給予適當的用戶補貼(創新劵)。申領用戶補貼的企業應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的有關要求。用戶補貼主要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長三角三省一市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平臺等資源,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的活動。
對管理單位來說,《補貼細則》將績效評價與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工作緊密銜接,對績效評價較好的管理單位分檔給予績效獎補,績效獎補經費主要用于從事開放共享服務人員的獎勵,激發一線服務人員的積極性,提升管理單位大型科學儀器統籌管理、開放服務水平。對評價較差的管理單位給予公開通報、責令限期整改,并視情節采取限制新購儀器設備、在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項目時不準購置儀器設備、核減單位年度預算經費等措施予以約束。
除此之外,《補貼細則》鼓勵管理單位通過集約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社會化托管等模式,建設“開放實驗室”,將高校院所等管理單位大型科學儀器進行統籌集中、集約管理和開放服務,進一步提高管理單位大型科學儀器的利用率。符合條件的授予“開放實驗室”稱號,并被納入省級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序列,加大獎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