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土壤環境質量,管控土壤污染風險,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標準將于2018年8月1日起開始實施。

我國現行的土壤標準是1995年頒布的,已經不適應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風險管控。此次發布的《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結合我國的具體情況,進行了幾方面的改動。
與空氣質量標準和水環境治理標準都有所不同。水、氣標準是用于判定環境質量是否達標,而土壤標準則用于風險篩查和分類。
此次《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將為農用土壤貼上分類使用的標簽,新標準劃出的篩選值和管制值兩條線,將把農用地分為三類:品質好于篩選值標準的土地就是安全農用地;污染高于管制值的土地,原則上禁止種植食用農產品;在篩選值和管制值之間的土地,則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等安全利用措施。
在檢測項目上,《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風險篩選值共有11個污染物項目,較現行標準增加了苯并芘,并保留鎘、汞、砷、鉛、鉻等5種重金屬,從保護農作物生長的角度,保留銅、鋅和鎳等3種重金屬。現行標準中的六六六和滴滴涕也繼續保留。
事實上,我國早在1983年就已經禁止在農業生產中使用六六六和滴滴涕,并分別在2014年和2009年基本全面禁止生產和使用以來,在農用地土壤中殘留量已顯著降低,基本不會成為影響稻米和小麥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污染物。
在檢測方法上,《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涉及到了土壤污染監測的多種儀器儀表及多項檢測方法。包括對11種污染物檢測的土壤質量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離子體質譜法、波長色散X射線熒光光譜法、氣相色譜法、高效色譜-質譜法、氣相色譜-質譜法等和對土壤ph值測定的電位法。
農用土壤污染防治是我國水氣土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此次標準的實施有利于改善農用地質量,讓土壤治理有法可依,同時也保證了農作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