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2018年退還部分行業增值稅留抵稅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2018年對
裝備制造等先進
制造業和研發等現代服務業,以及電網企業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
退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的行業確定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18個大類行業。分別是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
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金屬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專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和器材制造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研究和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業、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
而在這些行業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檔數控機床和機器人、航空航天
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先進軌道交通裝備、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電力裝備、農業機械裝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及高性能醫療器械等10個重點領域享受優先退稅。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也是退稅優先選擇的納稅人。
另外,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輸電類、供電類)的全部電網企業也被納入退稅范圍內。
除了符合上述條件外,享受退還期末留抵稅額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等級必須為A級或B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