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生態環境部獲悉,商務部、生態環境部等8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的通知》,將構建綠色供應鏈列為重點任務,引導地方和企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試點包括城市、企業兩類主體。試點城市要從四個方面構建綠色供應鏈:一是深化政府綠色采購,優先采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環保產品、設備和設施,并建立相應的考核體系;二是建立綠色供應鏈制度,研究制定重點產業企業綠色供應鏈構建指南,建立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等制度,依法依規公開供應鏈全環節的環境違法信息。三是推動環境保護行業發展,支持環境保護技術裝備、資源綜合利用和環境服務等環境保護產業的發展;四是推進綠色消費,加大對綠色產品、綠色包裝的宣傳力度,鼓勵開展“快遞業+回收業”定向合作,引導崇尚自然、追求健康的消費理念,培育綠色消費市場。
試點企業則要以全過程、全鏈條、全環節的綠色發展為導向,優先采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環保產品、設備和設施,促進形成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供應鏈。
據悉,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積極指導地方環保部門,配合商務部門推進試點,不斷總結、提煉地方政府和企業綠色供應鏈工作經驗,制定相關標準規范,引導更多地方和企業加快構建綠色供應鏈,并將健全綠色供應鏈的政策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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