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我國首部“綠色稅法”《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取消“排污費”改征“環保稅”。依照規定,環保稅按季申報繳納,2018年4月1日至18日是首個征收期,標志著環境保護順利進入“稅”時代。環保稅遵循“誰污染誰付費”原則,相較排污費征收更嚴格規范,更能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問題。
讓環境助推經濟發展
環境就是民生。顯然,我們絕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一時發展。環保稅開征為環境保護提供了新的支點,有利于進一步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生態環境沒有替代品。更好造福人民、提升全面小康的含金量,環境質量是關鍵。因此,我們必須全面推進環境保護工作,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環保稅實行的是“國家定底線,地方可上浮”的動態稅額調整機制。環保稅還明確規定,企業加強減排工作達到一定標準后,可以享受一定的減稅優惠。征收環保稅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關鍵一環:一來向企業征稅在客觀上有利于遏制污染排放,二來征得的稅收可以投入到環境保護工作中去
毫無疑問,推進綠色發展,關鍵是要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的關系。我們要讓環境成為經濟發展的推動力。為此,就得下好功夫,做好文章,謀篇布局全面推動環境保護工作。征收環保稅正是布局中的關鍵點。當然,我們也必須客觀承認,環保稅不是萬靈藥,我們要辯證看待經濟發展同生態文明建設的關系,要抓好改革的臂膀,大力地擺臂前進,也要看到環境保護工作的難點并不斷改進。
三部委明確環保稅收細節
日前,財政部、稅務總局與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關于環境保護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對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監測計算、應稅水污染物污染當量數的計算、應稅固體廢物排放量計算和納稅申報、應稅噪聲應納稅額的計算等問題予以明確。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出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明確目標任務,到2020年使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要打幾場標志性的重大戰役,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渤海綜合治理、長江保護修復、水源地保護、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確保3年時間明顯見效。
“費改稅”后,生態環境監測單位負責依法對污染物監測管理,稅務機關負責依法征收管理,從程序上更加規范,從法律上效應更強。而這樣的機制也有利于引導企業既算經濟賬,也算環保賬,鼓勵企業減少對環境的污染,增強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形成節約資源能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綠色發展方式和消費方式。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環保稅的“生態意義大于財政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