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部、商務部、環境保護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安全監管總局等十部門發布通知,聯合開展煉油領域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專項治理。
專項治理對象是以原油、燃料油為主要生產原料,通過加工煉制生產汽油、柴油等石油產品的,在產能建設、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稅收、經營等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
治理重點有5項:違反相關產業政策,擅自開工新建、改擴建煉油裝置;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成品油質量升級改造;已建成投用的煉油裝置,但未依法辦理核準備案、土地使用、安全生產許可、環保許可、質量檢驗、消防驗收等手續;在安全、環保、節能、質量、稅收等方面,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未按時完成整改的;違法收購、加工、代為銷售被盜原油、石油產品的。
通知要求,對存在違反上述認定情形的200萬噸/年以下落后產能企業,依法依規責令限期關停;規范200萬噸/年以上煉廠建設生產經營行為;依法依規對收贓銷贓煉油企業給予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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