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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作者: 2017年11月13日 來源: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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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寧夏環保廳印發《寧夏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   (征求意見稿)   寧夏回族自治

  日前,寧夏環保廳印發《寧夏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寧夏回族自治區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

  (征求意見稿)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

  2017年11月

  第一章水污染防治基本形勢

  一、環境質量狀況

  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辦法(試行)》(環辦〔2011〕22號)進行評價,2015年,全區地表水(黃河干流、支流和湖泊)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其中Ⅲ類及以上水質斷面(點位)占60.9%(含區控斷面),Ⅳ、Ⅴ類水質斷面(點位)分別占8.7%和13.0%,劣Ⅴ類占17.4%。

  (一)黃河干流水質

  2015年,黃河干流寧夏段全段保持Ⅲ類及以上良好水質,監測的6個斷面中,Ⅱ類水質斷面占50%,與2010年相比,Ⅱ類水質斷面比例提高了33.3%。

  (二)黃河支流水質

  2015年,全區黃河支流水質總體為中度污染,監測的5條支流共10個斷面中(含5個區控斷面),Ⅲ類及以上水質的斷面占60%,Ⅴ類水質斷面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均分別占到20%。

  (三)重要湖泊濕地水質

  2015年,全區重要湖泊濕地水質總體為中度污染,監測的7個沿黃重要湖泊濕地中,Ⅲ類水體所占比例為28.6%,Ⅳ-Ⅴ類水體所占比例為42.8%,劣Ⅴ類水體所占比例為28.6%,營養狀態處于中營養-中度富營養。

  (四)飲用水水源水質

  2015年,全區共監測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11個,其中地下水型飲用水源地9個,地表水型飲用水源地2個。監測的水源地中,因本底值高,吳忠市金積水源地錳,石嘴山市第四、第五水源地總硬度、硫酸鹽、氟化物,固原市何家灣水庫水源地硫酸鹽、氟化物和海子峽水庫水源地總氮等指標濃度存在超標現象,其余水源地水質均符合Ⅲ類標準要求。

  二、廢水及污染物排放情況

  2015年全區廢水排放量為3.20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21.10萬噸,氨氮排放量為1.62萬噸。

  (一)工業源

  2015年,全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為1.64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6.81萬噸,氨氮排放量0.71萬噸。各行業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行業依次為:造紙與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食品制造業,4個行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區行業排放總量的81.53%。氨氮排放量位于前四位的行業依次為: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食品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醫藥制造業,排放量占全區行業排放總量的86.15%。

  (二)城鎮生活源

  2015年,全區城鎮生活源廢水排放總量1.56億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04萬噸,氨氮排放量0.71萬噸。

  (三)農業面源

  2015年,全區農業面源污染主要來自畜禽養殖業、水產養殖業和種植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10.19萬噸,其中,畜禽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9.94萬噸,水產養殖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25萬噸。氨氮排放量為0.19萬噸,其中,種植業排放量為0.04萬噸,畜禽養殖業排放量為0.14萬噸,水產養殖業排放量為0.01萬噸。

  (四)集中式治理設施

  2015年,全區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不含城鎮污水處理廠)廢水排放總量為8.85萬噸,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5萬噸,氨氮排放量為0.005萬噸。

  三、水污染防治主要成效

  “十二五”時期,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將水環境保護與治理作為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之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推動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一)考核目標全面完成。2015年,列入國家考核的7個斷面均為Ⅲ類及以上良好水質,達到了《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15年)》水質考核目標要求。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21.10萬噸和1.62萬噸,較2010年分別下降12.11%和10.92%,完成了“十二五”國家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削減任務。

  (二)污染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截至2015年底,全區建成城鎮污水處理廠34座,再生水廠14座,處理能力分別達到109.5萬立方米/年和46.5萬立方米/年。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73%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建成污染治理設施。深入推進農村污染防治,組織實施了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等項目,在全國率先實現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全覆蓋。

  (三)突出的水環境問題得到初步解決。中衛市騰格里沙漠污染和隆德縣渝河跨界河流污染問題引起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關注,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及相關市、縣對所反映的問題進行排查、整改。積極爭取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8億元,全部用于兩市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設。經過治理,兩市突出的水環境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四)  管理能力顯著提升。自治區黨委十一屆三次全會確立了建設“美麗寧夏”奮斗目標和“生態優先”發展戰略。針對全區突出的水環境問題,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領域重要文件,水環境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進程進一步加速。加強跨省區合作,與甘肅省協調溝通,簽訂了《甘寧兩省區跨界河流水污染聯防聯控框架協議》,共同推進跨省界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一)面臨的機遇

  “十三五”是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期,是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實現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的攻堅期,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將迎來重要的戰略機遇。

  政策保障日益堅實。國家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將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確立了“生態立區”戰略,提出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作出了大力實施生態立區的重大戰略部署。一系列政策的出臺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

  管理體系逐步完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的出臺,以及新環保法的頒布實施,為破解流域生態環境難題、加快推進流域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礎和政策環境。《寧夏回族自治區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確了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成立和“河長制”的實施,將更加有力的推進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開展。

  綜合治理力度不斷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優化產業結構,加快推進綠色發展提供了有力契機。沿黃生態經濟帶,大銀川都市圈等戰略的實施,有利于統籌推動上下游、左右岸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治理等方面協調聯動。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投融資渠道的不斷拓展為水環境治理和保護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保障。

  合力治污格局基本形成。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眾對水環境質量的關注逐漸成為環境保護意識逐步增強,參與環境保護的熱情不斷高漲,公眾對環境質量的日益關注逐漸成為監管企業排污行為的重要力量。新環保法等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企業環保意識不斷加強,促進企業不斷改進污染治理設施。推行實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和河長制,強化了政府環境管理力度。政府、企業、公眾合力治污格局基本形成。

  (二)面臨的挑戰

  雖然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但由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復雜性,“十三五”時期,全區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水污染防治壓力將持續增加。“十三五”時期,全區社會經濟仍將保持較高增速,城鎮化、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工業源、城鎮生活源水污染物排放將持續增加,水污染防治壓力不斷加大。部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還未清除,保護區配套設施、水源地水質監測監控等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滯后,吳忠市、中衛市各僅有一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源安全風險依然存在。

  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亟待加強。經過不斷努力,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比較完善,城鎮生活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但是,大部分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管理水平較低,重廠輕配套、重建輕管等問題較為突出,部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行負荷率較低,且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治污能力未能得到充分發揮。全區依法設立的32個工業園區,僅有11個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工業污染防治滯后。

  結構性污染仍然突出。受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的影響,行業結構性污染突出。從工業污染的行業統計分析,造紙和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食品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醫藥制造業等6個主要行業污染物排放比重大,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占工業總排污量的80%以上,流域內工業結構性污染突出。

  水環境質量改善任務艱巨。列入“十三五”考核的15個地表水水質監測斷面中,還有20%的斷面水質為劣Ⅴ類。12條重點入黃排水溝尚有9條為劣Ⅴ類重污染水質。5條重要黃河支流中有4條不能達到考核要求。排水溝和黃河支流接納了流域內大部分生產、生活污水,且天然徑流小或基本無天然徑流,自凈能力差,水質改善任務艱巨。此外,還有部分流經城市建成區的河流、溝道黑臭問題突出。

  第二章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積極實施“生態立區”戰略,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為指導,以“河長制”為抓手,以水環境控制單元為依托,以優先控制單元為重點,實施差異化的防治策略。堅持實行最嚴格環保制度,推動構建全民參與水污染防治和水資源保護與節約新局面,形成“政府統領、企業施治、市場驅動、公眾參與”的水污染防治新機制,努力恢復流域生態環境的生機和活力,促進流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質量導向,系統治理。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全面掌握全區各河流水質現狀,明確水質目標,找準現狀水質與目標之間的差距,查找分析原因,采取科學、系統、有效的措施,統籌推進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分區控制,突出重點。以流域控制單元為載體,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加強優先控制單元污染防治,尤其是現狀水質不達標的優先控制單元,要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水環境治理目標如期實現。

  統籌兼顧,綜合治理。堅持“山水林田湖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理念,綜合運用控源、治污、修復、管理等多種手段,有針對性的實施水污染防治工程。開展多污染物協同治理,以防促治、防治并舉。

  落實責任,多元共治。各排污單位要切實承擔污染治理主體責任,加強循環利用,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確保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加強信息公開,構建全面參與格局。

  三、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區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黃河干流水質穩定達標,黃河支流、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顯著改善,地表水劣Ⅴ類重污染水體全面消除,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切實增強。

  (二)具體目標

  包括水環境質量、總量控制、污染治理等三個方面共12項指標。

  1.水環境質量指標

  ——到2020年,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73.3%(包括黃河、涇河、葫蘆河、渝河、清水河、茹河及湖泊、水庫等15個斷面),劣Ⅴ類重污染水體全面消除。

  2.總量控制指標

  ——到2020年,流域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別降至20.85萬噸和1.61萬噸,比2015年分別下降1.2%和0.7%。

  3.污染治理指標

  ——到2020年,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100%。

  四、分區管理

  “十三五”期間,國家層面,建立了“流域-水生態控制區-水環境控制單元”流域水生態環境功能分區管理體系。根據該體系劃分成果,全區共劃分為14個控制單元(具體控制單元劃分見附件2)。

  根據優先控制單元篩選與分類要求,結合全區水環境質量及“十三五”重點解決突出的水環境問題,篩選出5個優先控制單元,分別是:黃河石嘴山市控制單元、黃河銀川市平羅黃河大橋控制單元、葫蘆河固原市控制單元、清水河固原市控制單元和渝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葫蘆河固原市控制單元、清水河固原市控制單元和渝河固原市控制單元為水質改善型優先控制單元,另外兩個均屬于水質保持型優先控制單元。

  第三章控制單元污染防治對策

  根據全區水系分布及經濟發展布局,將全區劃分為“一山一帶一湖”(“一山”指六盤山,為多條黃河支流發源地;“一帶”指沿黃城市帶,主要河流為黃河干流;“一湖”指沙湖,屬于自治區重點湖泊)總體格局,結合控制單元劃分結果,識別突出的水環境問題,明確治理目標,提出水污染防治對策。

  一、六盤山跨界支流污染防治對策

  (一)河流狀況

  六盤山位于寧夏南部,山脈基本呈南北走向,區內清水河、葫蘆河、渝河、涇河、茹河等河流均發源于此。其中,清水河為區內最大的黃河一級支流,葫蘆河、涇河屬于黃河二級支流,渝河和茹河分別屬于黃河三級支流和四級支流。

  (二)控制單元劃分

  根據控制單元劃分結果,該區域共劃分為清水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葫蘆河固原市控制單元,渝河固原市控制單元,涇河固原市控制單元和茹河固原市控制單元。

  (三)水質現狀及目標

  2015年,控制單元對應的5個監測斷面中,涇河彈箏峽斷面為優良水質,滿足考核要求,其余四個斷面水質均為Ⅴ類、劣Ⅴ類水質,距離目標水質(Ⅳ類)尚有一定差距。

  (四)水環境問題識別

  1.水資源短缺導致水環境承載力小。六盤山跨界支流均屬于季節性河流,補水主要以源頭水和降雨補給,徑流量小,水環境承載力小。此外,沿河干流和支流上建設了數量眾多的水庫,水庫的建設,有效保障了汛期防洪、人畜飲用水、工農業用水,促進了社會經濟穩定健康發展,但同時,由于抽調河水及水庫水,導致河流下游生態流量進一步降低,水環境承載能力進一步降低。

  2.城鎮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行水平低。區域內共建成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6座,但建設標準低,僅隆德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其余污水處理廠均執行二級或一級B排放標準。規范化運行管理水平較低,部分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現象。管網等配套設施覆蓋不足,部分污水無法收集直排入河,加劇了河流污染。

  3.工業污染防治滯后。控制單元內8個依法設立的工業園區,除隆德縣六盤山工業園區等少數園區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或依托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外,還有固原市圓德慈善產業園等園區未實現污水集中處理,生產生活污水通過附近溝道排入河流,對河流水質造成影響。

  4.馬鈴薯淀粉廢水處理問題尚未徹底解決。該區域屬于中國馬鈴薯種植和馬鈴薯淀粉加工主要區域之一,2015年,固原市人民政府對馬鈴薯加工業進行了優化升級,明確了行業發展和環保要求,僅保留年產量1萬噸以上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嚴禁廢水入河。由于馬鈴薯淀粉生產季節性明顯,廢水處理難度較大,廢水處理問題還未得到徹底解決,也成為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

5.   環境監管能力不足。淘汰落后產能進展遲緩,年產1萬噸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還未全部關閉。環境監管力度薄弱,沿河廢水直排現象普遍。葫蘆河生態治理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無法發揮應有的治污效果。

  (五)污染防治對策

  1.加強城鎮污染防治。加快實施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配套完善集污管網,提高污水收集效率和處理能力。實施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實現污泥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處置。

  2.加強工業污染防治。淘汰落后產能,重點取締年產量1萬噸以下的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加快實施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集污管網、在線監控設施等配套設施建設。開展馬鈴薯淀粉汁水還田研究,形成技術推廣,科學合理解決馬鈴薯淀粉加工廢水處理問題。

  3.推進河流綜合治理。清水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要以海綿城市建設為契機,實施清水河綜合治理,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加強水資源配置和管理,合理調配水資源,確保下游生態流量。渝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要加強隆德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規范化運行,確保穩定達標,同時實施渝河綜合治理。葫蘆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要加強屠宰、馬鈴薯淀粉加工企業監管,嚴禁處理不達標廢水入河,加大年產1萬噸以下馬鈴薯淀粉企業淘汰力度,加強河道管理,實施人工濕地等生態治理工程。茹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要以“美麗茹河”建設為抓手,充分整合水務、環保工程,實施茹河綜合整治。涇河固原市控制單元要重點實施農村污水處理,同時結合生態治理工程,確保水質不退化。

  二、沿黃城市帶污染防治對策

  (一)區域概況

  沿黃城市帶指以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中衛市4個地級市為主干,青銅峽市、靈武市、中寧縣、永寧縣、賀蘭縣、平羅縣等為基礎的、大中小城市相結合的城鎮集合體,是寧夏經濟發展最快的區域。主要河流為黃河干流。

  (二)控制單元劃分

  根據控制單元劃分結果,該區域共劃分為黃河銀川市平羅黃河大橋控制單元等8個控制單元。

  (三)水質現狀及目標

  2015年,8個控制單元對應的9個監測斷面全部為Ⅲ類及以上優良水質。

  (四)水環境問題識別

  1.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大。沿黃城市帶是寧夏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的區域。2015年,區域人口占全區總人口的81.45%,GDP占全區92.26%。廢水排放量占全區的95.40%,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占全區的90.67%,氨氮排放量占全區的93.83%。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隨之增大,水污染防治任務加重,

  2.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差。區域內共有12條重點入黃排水溝,主要接納了4個城市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農田退水,水體自凈能力有限,尤其在無自然來水補給的情況下,污染物排入量已超過水體的環境容量,大部分排水溝為劣Ⅴ類重污染水質,對黃河干流水質穩定達標造成威脅,且部分流經城市建成區排水溝黑臭現象明顯。

  3.城鎮污水處理壓力大。區域經濟發展較快,城鎮化水平較高,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置較完備。但由于城市規模的進一步擴大,污水排放量也隨之增加,部分城市如銀川市城鎮污水處理能力已顯不足,亟需擴容或新建。縣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水平較低,污水處理配套管網不完善,部分污水處理廠不能穩定達標。

  4.工業污染防治滯后。區域內有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24座依法設立的工業園區,大部分園區均還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管網等配套設施,已建成集中處理設施的園區,還有部分仍然存在不能穩定達標的問題,工業污染防治滯后,對排水溝水質改善帶來一定難度。

  (五)污染防治對策

  1.加強城鎮源污染防治。銀川市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行的市縣,要加快實施擴容或新建工程。加快實施現有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2017年年底前全部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確保水質穩定達標。完善污水管網、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高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水平。

  2.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評估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加強企業監督,嚴格懲處超標排放企業。推行清潔生產,淘汰落后產能,實施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加強工業園區污染防治,未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園區要加快建設進度,并完善配套管網、在線監控裝置等設施,已建成但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園區要加強管理,確保工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

  3.綜合整治重點入黃排水溝。在城鎮生活污染防治、工業污染防治等基礎上,對重點入黃排水溝沿岸企業直排口進行排查、取締。加強農田退水污染治理,灌區要充分利用現有溝、湖等,建設生態溝渠、等設施,降低入溝污染物濃度。加大銀川市、吳忠市、中衛市排水溝城市段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按期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三、沙湖污染防治對策

  (一)湖泊概況

  沙湖位于石嘴山市平羅縣西南部,屬河流古道型沙漠湖泊,由四周地下水、大氣降水和農田退水匯聚形成,為封閉性湖泊。

  (二)控制單元劃分

  根據控制單元劃分結果,沙湖屬于沙湖石嘴山市控制單元。

  (三)水質現狀及目標

  2015年,沙湖為劣Ⅴ類重度污染水質,影響水質類別的主要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氟化物、石油類、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近五年來,沙湖2011年-2013年水質類別保持Ⅲ類,2014年降為Ⅳ類水質,2015年下降至劣Ⅴ類重度污染水質。

  (四)水環境問題識別

  1.補水水質不滿足湖泊水質目標要求。沙湖主要依靠東干渠和西一支渠補充黃河水,由于河流和湖泊水質評價指標不同,按河流水質評價,補水為Ⅲ類優良水質,但按照湖庫標準衡量總磷已超標4倍,成為湖庫Ⅴ類水質,補水水質不滿足湖泊水質目標要求,存在污染隱患。同時,區域地下水位高,存在淺層地下水間接滲漏輔助補給湖泊的特征,也對水質產生一定影響。

  2.人為活動影響凸顯。沙湖是全國著名旅游景區,2016年接待游客量達到120萬人次,比2000年翻了一倍。人為活動加劇及湖內交通、娛樂設施排放污染物,是造成沙湖水質惡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3.水生態系統退化。沙湖為封閉性湖泊,湖泊生態用水大多依靠黃河水補給,水體流動性差,湖蕩凈化作用弱,內部微循環動力不足。同時,水生植物蘆葦、水草等生長面積不斷萎縮,湖體生態系統退化,導致水體自凈能力不斷下降。

  4.沉積性污染物影響水質。2012年前,為解決沙湖水位下降問題,曾通過第三排水溝、艾依河等溝道補水。第三排水溝除接納農田退水外,還有部分城鎮工業和生活污水排入,加之蒸發量大,礦化度不斷提高,蘆葦根系腐殖和棲息動物糞便富集,導致湖體有機污染物不斷累積,影響湖泊水質。

  (五)污染防治對策

  1.實施生態補水促進水體交換。合理確定湖泊生態水位,加大生態調水和補水力度,建立水量平衡維持機制,優化配置多種補水水源,實現多水聯動。加快實施星海湖和沙湖連通等工程建設,擴大水域面積,為沙湖排水提供途徑,形成有效的水體交換,提高水循環和水質自凈能力。

  2.恢復湖泊水生態系統。加快推進沙湖補水預處理與濕地恢復等工程建設,增加補水前段凈化環節,使黃河補給沙湖水質達到湖泊Ⅲ類標準,確保“清水入湖”,努力恢復湖泊水生態系統。實施沙湖南北岸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增加污水處理廠尾水人工濕地深度凈化環節。擴大外圍濕地面積,發揮隔離凈化帶作用,確保沙湖周邊水環境安全。

  3.理順河湖管理體制。按照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要求,梳理整合相關單位和部門職責,強化屬地監管,落實農墾集團治理主體責任。按照“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原則,明確沙湖開發利用強度,測算游客承載和開發上限,確保不突破沙湖生態環境承載能力,推動水環境質量逐年改善。

  第四章規劃重點任務

  一、全面控制工業污染

  (一)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

  加快淘汰污染嚴重企業。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年修正)》《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高耗水工藝、技術和裝備淘汰目錄》等文件要求,以各控制單元主要排污行業為重點,逐年度落實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堅決取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九小”嚴重污染水環境的企業或生產項目。加大流域內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造紙和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煉焦和核燃料加工業等行業的結構調整力度。開展流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研究,根據研究結果,合理確定各地區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行業規模限值。

  優化產業空間布局。新建企業原則上均應建在工業集聚區。制定重污染企業退出搬遷方案,城市建成區內現有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進行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進企業向依法合規設立、環保設施齊全、符合規劃環評要求的工業集聚區集中,并實施工業集聚區生態工業化改造。黃河干流及清水河沿岸,有序推進石油化工、化學原料藥和化學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企業的空間分布優化,合理布局生產裝置及危險化學品倉儲等設施。銀川市、中衛市等主要造紙企業分布區域新建、改建、擴建該行業項目要實行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市、縣,要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和環境監管,不得引入國家明令禁止的工藝和設備。

  規范排污許可管理。依法核發排污許可證,按國家要求完成全區國控重點污染源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加強許可證管理,以改善水質、防范環境風險為目標,將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總量、排放去向等納入許可證管理范圍,禁止無證或不按許可證規定排污。到2020年,完成覆蓋全區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制化、精細化“一證式”管理。

  建立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監測評價體系。實行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已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要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加快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實施水污染物削減方案,清水河、葫蘆河等現狀水質劣于Ⅴ類的優先控制單元實施行業內新建項目重點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二)積極推進清潔生產

  深入推進清潔生產,充分發揮強制性審核的約束作用,合理制定清潔生產審核年度計劃,依法對重點耗能耗水企業和重點污染源監控企業實行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鼓勵達標排放的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進一步從源頭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組織開展清潔生產試點示范,推進工業園區、集聚區清潔生產審核和綠色企業(清潔生產先進企業)創建工作,加快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

  實施造紙、焦化、氮肥、有色金屬、印染、農副食品加工(含馬鈴薯淀粉加工)、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電鍍等行業清潔化改造,制定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方案。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實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2017年年底前,全區造紙、鋼鐵、氮肥、印染(含染料顏料制造行業)、原料藥制造和制革行業要完成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其它行業要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其中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量大的農副產品加工(含馬鈴薯淀粉加工)完成行業論證并完善先進適用清潔生產技術,制定并實施分年度淘汰落后產能方案,對治理無望或無法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淘汰或關閉。污染嚴重或環境問題突出的有色金屬、電鍍、焦化、農藥行業按照改造一批、搬遷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全面提升企業污染治理和清潔生產水平。

  專欄2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要求

  原料替代清潔化改造工程:造紙行業完成無元素氯漂白技術、鎂堿漂白漿化機生產技術,減少污染負荷,提高廢水處理效率。制革行業實施基于白濕皮的鉻復鞣逆轉工藝技術,大幅度減少含鉻廢水量和總鉻產生量,控制制革行業鉻污染。農藥行業實施新型催化劑和試劑替代技術,減少含磷廢水排放量。電鍍行業采用三價鉻鍍鉻、無氰預鍍銅、鎢基含金鍍層、無鉛無鎘化學鍍鎳技術,減少重金屬使用量,降低電鍍液重金屬濃度和毒性。

  工藝技術清潔化改造工程:造紙行業實施本色麥草漿清潔制漿技術、氧脫木素技術和置換蒸煮工藝等技術改造,降低產品耗能,減少廢水排放量和化學需氧量產生量。食品加工行業實施白酒機械化和黃酒清潔化生產工藝改造。印染行業實施低排水染整工藝改造。染料顏料制造行業實施定位氰化、溶劑萃取、加氫還原等綠色制造技術改造,杜絕或減少鐵泥產生量,降低廢水排放量。有色金屬行業實施重金屬廢水深度處理與回用技術改造和鋅錳電解過程重金屬水污染物智能化源削減成套技術及裝備,實現重金屬離子高效凈化。氮肥行業實施氨合成原料總深度凈化工藝技術和尿素工藝冷凝液水解解吸技術改造,減少總氮排放量。焦化行業實施干熄焦、煤調濕和焦化脫硫廢液處理技術改造,減少焦化廢水產生量和排放量。原料藥制造行業實施綠色酶法催化合成工藝和多效蒸發工藝改造,減少原料藥生產過程環境污染,提高制藥廢水可處理性。

  回收利用和綜合治理清潔化改造工程:造紙行業實施白水循環綜合利用技術改造,制革行業實施制革準備與鞣制工段廢液全封閉系統和鉻鞣廢水處理資源化技術改造;染料顏料制造行業實施高含鹽、高色度、高毒性、高COD染料廢水治理及綜合利用技術,分散染料中間體清潔生產集成技術改造;有色金屬制造行業實施重金屬廢水生物制劑法深度處理與回用技術改造;氮肥行業實施高濃度有機廢水制取水煤漿聯產合成氣技術;農藥行業實施高濃度含鹽有機廢水高溫氧化及鹽回收技術,草甘磷丹江資源化處理分級回收工藝改造;焦化行業實施焦化廢水深度處理回用技術改造,實現節能減排降耗的目標。

  (三)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

  全面排查工業污染源排放情況。對全區工業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管理、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切實掌握超標排放企業清單及存在的問題,對各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進行全面評估。2017年6月底前,完成鋼鐵、火電、水泥、煤炭、造紙、印染、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8個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評估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其余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評估工作。

  加強企業監督。各地要制定和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年度計劃和工作方案,建立監督性監測機制和覆蓋自治區、市、縣三級的污染源基礎信息檔案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數據庫。企業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的要求嚴格開展自行監測。規范和加強在線監控設施運行和監管,推動市縣對所有工業污染源在線監控全覆蓋,并與環保部門在線監控管理系統聯網。市、縣兩級環保部門應切實加強日常環境執法工作,全面落實“雙隨機”制度,自治區環保廳對國家和自治區級重點監控企業的現場抽查督查實現“全覆蓋”。推進信息公開,依法公開監測信息、抽查結果、污染治理設施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完善社會監督舉報制度,充分利用“12369”環保舉報熱線、移動互聯網應用等,拓寬公眾參與監督渠道。

  整治超標排放企業。建立涉水排污企業環保紅黃牌管理制度,結合企業自測、環保部門監督性監測和“雙隨機”抽查結果,對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責令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經整治后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污染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并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責令停業、關閉。自2016年起,自治區每季度抽查國控和區控重點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各地級市要每月抽查重點污染源、每季度抽查普通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并向社會公布污染源達標排放情況和環保“黃牌”、“紅牌”企業名單。

  集中治理工業園區污染。加快推進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以及配套管網、在線監控等設施建設。到2017年年底前,全區依法設立的32個工業園區全部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并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

  加強企業污染防治指導。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科技廳要加強組織領導,逐步完善覆蓋重點行業的環境保護先進適用技術指導目錄并定期更新,提高企業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

  二、強化城鎮生活源污染治理

  (一)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提標改造

  以“提質增效”為目標,進一步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遵循“廠網配套、泥水并重、建管并舉”的原則,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污水處理設施超負荷運轉的地區,要根據城鎮化發展需求,實施污水處理設施擴容或新建工程。加快實施現有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2017年年底前,全區現有34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部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縣城、城市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85%、95%。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可結合人工濕地等措施,實施污水處理設施尾水深度處理,進一步提高出水水質。

  (二)完善配套管網建設

  加強污水收集管網特別是支線管網建設。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有序推進現有合流制排水系統的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和處理效率。在建或擬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同步規劃建設配套管網,嚴格做到配套管網長度與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能力要求相適應。污水運行負荷較低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充分發揮污水處理設施效益。到2017年年底前,銀川市城市建成區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其他地級城市建成區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

  (三)強化污泥處理處置

  建立污泥從產生、運輸、儲存、處置全過程監管體系。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應進行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禁止處理不達標的污泥進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點一律予以取締。統籌考慮現有污水處理設施、在建和擬建污水處理設施所產生污泥的無害化處理處置需求,科學合理確定無害化處理處置規模,積極推廣先進的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技術。2017年年底前,現有2個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完成達標改造,到2020年,全區5個地級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以上。

  (四)提高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銜接《“十三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按照“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因地制宜確定再生水生產設施及配套管網的規模及布局。結合再生水用途,選擇成熟合理的再生水生產工藝。全面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區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五)加強建設與運營監管

  完善投融資體制,健全以特許經營為核心的市場準入制度。鼓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在城鎮污水處理領域的應用,鼓勵按照“廠網一體”模式運作,提升污水處理服務效能,避免“廠網不配套”、“泥水不配套”等問題。鼓勵市、縣委托第三方專業污水處理運營公司開展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大幅提升縣級污水處理設施規范化運行管理水平。加強進出水監管,安裝進出水在線監測裝置,實現污水處理設施進出水的實時、動態、全面的監督與管理,有效提高城鎮污水處理達標率。

  (六)推進綠色城鎮化建設

  優化城鎮空間布局,嚴格“三區四線”(禁建區、限建區、適建區和綠線、藍線、紫線、黃線)管理,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依據,科學確定城鎮規模和開發強度。優化城市綠地布局,實施生態廊道建設,制定并實施生態修復工作方案,修復被破壞的河流、濕地、植被等,恢復城市自然生態。推進固原市海綿城市國家試點,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減輕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七)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

  全面開展地級城市建成區水體排查,建立黑臭水體等污染嚴重水體清單,制定整治方案,明確責任人和達標期限。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垃圾清理、生態修復等措施,加大黑臭水體整治力度,切實解決城市建成區水體黑臭問題。

  加強信息公開,各地市應將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達標期限、整治進展及效果等信息在當地主流媒體公布,接受公眾監督。建立長效機制,開展水體日常維護與監管工作。確保長治久清。2017年年底前,實現水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水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銀川市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2020年年底前,全區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

  三、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一)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

  優化畜禽養殖業空間布局,按照農牧結合,種養平衡的原則,科學規劃布局畜禽養殖品種、規模、總量。科學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2017年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推進規模養殖場(小區)開展畜禽糞污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散養密集區要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新、改、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要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總結示范推廣種養結合能源生態型、達標排放能源環保型以及循環利用、集中處理等畜禽糞污處理綜合利用模式和固液分離、干糞發酵處理、污水處理等實用技術,推廣高效堆肥、沼液沼渣綜合利用等技術,提升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水平。加快糞污存貯及處理設施建設,到2020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套建設糞污貯存設施比例達到85%,綜合利用率達到90%。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落實“一控兩減三基本”要求,實現化肥農藥零增長。全面推進測土配方施肥工程,加快推廣水肥一體化施肥技術,改進施肥方法。推廣應用有機肥料,加大商品有機肥,沼液、秸稈還田等有機養分替代力度,實現化肥減量增效。集成推廣適合不同作物的病蟲害綠色防控技術模式,加快綠色防控技術的推廣應用。制定低毒、低殘留農藥品種推薦目錄,示范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逐步淘汰高毒高殘留農藥。科學采用種子、種苗、土壤處理等預防措施,減少中后期農藥施用次數,對癥用藥,合理添加助劑,促進農藥減量增效,提高防治效果。到2020年,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達30%以上。

  加強農田退水污染治理。沿黃灌區要充分利用現有溝、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柵和透水壩,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人工濕地等設施,凈化農田退水及地表徑流。

  (三)深化農村環境綜合整治

  加快美麗鄉村建設,深化農村垃圾治理、改廁及生活污水處理、基礎設施配套等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建立健全農村環境基礎設施管理、運行長效機制,推行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模式,加強設施管護隊伍建設,確保各類設施正常運行、發揮效益。落實縣(市、區)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建立資金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輻射作用,銀川市、石嘴山市、吳忠市等有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到2020年,實現建制鎮和中心村污水處理全覆蓋,污水處理率達到70%;70%的行政村實現污水處理,行政村垃圾處理率達到90%。

  四、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

  (一)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

  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嚴格限制水源保護區調整頻次,并依法進行調整。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完善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傳牌等標識。徹底整治一級保護區,拆除或關閉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重點整治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保護區劃定前已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進行拆除或關閉,并視情況進行生態修復。逐步整治準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并逐步搬出,準保護區或匯水區域采取水污染物容量總量控制措施。

  開展城市應急水源建設工程,單一水源供水的吳忠市、中衛市要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繼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定期開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源及供水水質監測。

  (二)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和信息公開

  以水源空間布局為核心,優化調整上游水環境監測網絡。建立覆蓋全區的飲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環境保護、水利、衛生計生、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增加監測設備、開展監測人員技能培訓等軟硬件設施的建設,提升各城市的水源環境監測能力。5個地級城市集中式水源優先安裝飲用水源自動監測設施,明確不同級別水源監測項目和頻次,建立水源定期監測和隨機抽檢制度。構建水源、污染源、水質斷面“一張圖”,推進水源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建立健全水源風險評估和預警預報系統,定期公布水源、水廠出水及用戶水龍頭水質監測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防范水源環境風險。

  (三)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與治理

  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保護區內實現科學種植,一級保護區內無新增農業種植和經濟林,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農業種植和經濟林,嚴格控制化肥、農藥等非點源污染,并逐步退出。強化流動源管理,降低環境風險,提升水質安全保障。

  五、深化水污染治理與水生態保護

  (一)全面整治不達標水體

  現狀水質不達標的沙湖、清水河、渝河、葫蘆河、茹河要根據水質考核目標要求,深入分析水環境問題,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檔”的原則,編制不達標水體的達標方案,明確達標時限、項目表、責任表,并通過網絡、報紙等當地主流媒體向社會公開。加強重點工程調度,加快推進工程建設進度,確保水質如期穩定達標。

  (二)綜合治理重點入黃排水溝

  制定排水溝綜合整治方案,2017年年底前結合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全面完成清理、關閉排污企業在排水溝設置的直排口工作,在排水溝適宜地段建設人工濕地。2018年年底前全區12條重點入黃排水溝水質達到Ⅳ類標準要求。

  (三)著力解決跨界水污染

  強化固原市跨界河流治理,組織實施河段生態綜合治理工程,確保跨界斷面水質穩定達標。開展馬鈴薯淀粉加工業優化升級和廢水綜合利用,嚴禁排放未經處理達標的馬鈴薯淀粉廢水。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探索受益地區與生態保護地區生態補償。

  (四)全力防治地下水污染

  定期調查評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增加監測點位、項目和頻次,密切掌握地下水環境動態。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塊清單,管控風險。石化生產存貯銷售企業和工業園區、礦山開采區、垃圾填埋場等區域加強防滲措施。加油站地下油罐2017年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報廢礦井、鉆井、取水井及時實施封井回填。

  (五)保護和修復水生態

  加強良好水體保護,推進涇河、渝河、茹河和清水河等河流源頭及現狀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河流湖庫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評估,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維持水質穩定。

  修復生態受損湖庫。綜合治理星海湖、沙湖、閱海、艾依河等湖泊濕地,促進水流循環改善水質,維持濕地生態健康。以沙湖、香山湖等富營養化湖庫為重點,大幅削減入湖(庫)河流污染負荷,匯水范圍內實施總氮控制,到2020年,總氮總量下降10%。開展河湖底泥污染調查,加強內源污染控制,加大湖濱帶保護與修復力度,確保湖庫水質改善,綜合營養狀態指數有所降低。

  實施水生態保護。合理確定閱海、沙湖、星海湖等重要湖泊濕地生態水位和黃河干流以及清水河、涇河、渝河、葫蘆河、茹河等重要黃河支流生態流量,將生態用水納入水資源配置和管理,通過節約用水和水資源的合理配置,維護主要河流、湖泊基本生態用水。開展專項整治,在沙湖、閱海、艾依河等重點河湖劃定禁止、限制養殖區。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應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積,新建項目一律不得違規占用水域。嚴格水域岸線用途管理,土地開發利用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護范圍,并向社會公告。

  加大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力度。重點實施銀川、石嘴山市地下水超采區治理工程,兩市要編制地下水超采區壓采方案,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2017年年底前,關閉全區公共管網覆蓋范圍內工礦、企業自備井。到2020年,銀川市和石嘴山市完成741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區壓采任務,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

  六、推動流域水資源保護

  (一)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強化“三條紅線”的約束性指標管理。全面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強化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三條紅線”。將水資源開發利用節約保護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水資源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把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節水型社會建設考核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加強考核力度,延伸考核范圍。

  強化水資源承載力剛性約束。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環境承載能力,以水定需、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因水制宜。加強規劃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強化水資源承載力在區域發展、城鎮化建設、產業布局等方面的剛性約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與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承載力相適宜。2018年初步建立全區縣域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2019年建立控制單元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對水資源超載的控制單元實行有有針對性的管控措施,促進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均衡協調發展。

  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對取水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建立用水單位重點監控名錄,嚴厲查處違法取用水行為。到2020年,全區用水總量控制在73.27億立方米。

  (二)加大重點領域節水力度

  加強工業節水。推進寧東能源化工基地煤炭礦井水綜合利用,礦區的補充用水、園區及企業生產和生態用水應優先使用礦井水。加強洗煤廢水循環利用。推動工業園區實行生態工業生產組織方式和發展模式,重點推進發展水平較高的省級工業園區或其他特色園區,積極開展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活動。加強企業節水管理,引導企業積極采用先進的節水設備,實施生產流程節水技術改造。到2020年,全區電力、鋼鐵、紡織、造紙、石油化工、化工、食品發酵等高耗水行業達到國家先進定額標準;全區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別下降35%和25%以上。

  實施城鎮節水。積極推進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鼓勵政策及管網等配套設施,工業生產、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態景觀等用水優先使用再生水。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鋼鐵、火電、化工、制漿造紙、印染等項目,各地均不得批準其新增取水許可。以節水型城市建設為契機,開展節水宣傳教育,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到2020年,全區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5個地級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城市標準要求,全區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

  發展節水農業。圍繞自治區農業“三大示范區”建設,調整作物種植結構,嚴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種植面積,優先發展優勢特色高效節水農業。依托農田水利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土地整理等重大項目,因地制宜推廣噴滴灌、管灌、水稻控灌、覆膜保墑、集雨節灌等節水灌溉技術,集中連片、規模化推進節水農業建設,新開發灌溉農田必須采用高效節水灌溉方式。到2020年,全區高效節水灌溉面積達到400萬畝左右,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3以上。

  強化節水監督管理。根據國家目錄制定自治區鼓勵和淘汰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目錄。健全各行業用水定額標準體系,強化用水定額管理。嚴控高耗水項目建設,嚴格建設項目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五章規劃項目

  “十三五”時期,重點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工業污染防治項目、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項目、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項目及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等五大類項目。通過銜接國家及自治區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儲備庫與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等已有工作,初步建立自治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儲備庫,匡算總投資約為49.27億元。

  項目儲備庫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可根據年度實施情況,對入庫項目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對入庫項目申請調整,實施條件已經發生改變的項目,可申請調出儲備庫,有建設必要的項目,可申請補充調入儲備庫,申請調出和調入的項目,經各市上報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經審核后,按照要求進行調整。

  各市、縣要根據本行政區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組織設計和篩選工程項目,提前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要強化項目環境績效管理,推進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序開展。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地方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落實各級人民政府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區市縣鄉四級河長制體系,建立河長信息公示制度,明確責任逐層傳遞治污壓力。建立河長制考核辦法,嚴格責任落實。加強組織協調,建立全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協作聯席會議機制,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協調本規劃與水利發展規劃、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關系,確保規劃落實。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做好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二、實施評估考核

  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要定期調度規劃實施進展,加大規劃實施督導力度。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建立水環境形勢分析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動態跟蹤規劃實施進展,及時研究調整工作部署,確保規劃順利實施。落實“一崗雙責”、“黨政同責”制度,自治區人民政府對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強化環境執法

  嚴格環境執法,堅持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全面落實“雙隨機”制度和“紅黃牌”制度,加大排污企業監管力度。強化自治區級巡查、地市級檢查,加強環境保護、公安、監察等部門和單位協作,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配合機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報等規定及程序。完善市、縣級環境監管機制,落實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管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四、完善政策法規

  根據自治區實際和立法進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研究起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水污染防治法規,及時清理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探索建立生態補償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完善排污許可、環境監測、預警機制。

  五、健全市場機制

  創新多元化投資機制,自治區財政加大對屬于自治區事權的水環境保護項目支持力度,向重點地區、優先控制單元傾斜。積極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環境保護投入。創新運營管理方式,以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公用設施和工業園區污染治理設施為重點,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建立黃河干流、支流等上游地區以及有關生態保護區域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研究制定生態補償機制辦法。

  六、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流域社會經濟發展與水環境保護、流域與區域關系的綜合研究,為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提供決策支持。充分吸收和借鑒國家水專項及生態安全評估等相關研究成果,做好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態保護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尤其是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改善、河湖污染生態修復、濕地保護與利用、農業非點源污染控制、農村分散式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氮磷污染物控制等技術推廣應用。

  七、實施信息公開

  定期公布各市的水環境質量狀況,推進重點排污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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