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悉,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了《貴州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發〔2017〕2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貴州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十二五”時期,全省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節能減排作為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加快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各項工作積極有序推進。全省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2.4%,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減少8.62%、9.74%、26.6%、14.98%,超額完成“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為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
二、“十三五”期間,我省正處于脫貧攻堅、同步小康的攻堅期,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能源需求剛性增長,增量要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控制指標范圍內難度很大,資源環境問題仍是制約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節能減排工作形勢依然嚴峻、任務艱巨。各地各部門不能有絲毫放松和懈怠,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理念,下更大決心、更大力氣,采取更加精準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實將節能減排工作推向深入。
三、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著力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要進一步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目標任務。要進一步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大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廣力度,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
四、要加強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形成倒逼機制。充分發揮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強化控制措施,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各地區、各部門、中央在黔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責任,狠抓貫徹落實,確保實現“十三五”節能減排目標。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精神,確保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牢固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堅守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強力實施大生態戰略行動,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技術創新為動力,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健全完善制度,強化責任落實,加強監督檢查,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十三五”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為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加快推動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 主要目標。到2020年,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14%,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1.18億噸標準煤以內。全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下降8.5%、11.2%、7%和7%。
二、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三)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大力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工業機器人、智能制造等,全面提高工業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化水平。制定綠色制造三年專項行動計劃,完善綠色制造政策支持體系,率先落實綠色企業、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的評價服務標準。建立完善基礎設施共建共享、余熱余壓廢熱資源回收利用和水資源循環利用、智能微電網運用等機制,建設一批綠色園區。有效化解過剩產能,嚴控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產能擴張。加強節能監察,依法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技術和設備。積極開發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產品。力爭2020年工業能源消費達到峰值,電力、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紡織、造紙等重點耗能行業能效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能源局、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等)
(四)加快新興產業發展。重點培育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大健康醫藥、新材料及新能源汽車、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合理規劃產業布局。加快建設貴陽、遵義新材料基地,改造提升金屬及合金材料、化工材料生產水平。依托安順民用航空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力發展飛機整機制造和發動機、機載設備、零部件裝備制造。大力推進貴安新區節能環保產業園建設。發揮三大電信運營商數據中心、富士康產業園和中關村貴陽科技園的集聚示范效應,打造電子信息產業集群。大力發展大數據新應用新業態,完善產業鏈,促進相關產業集聚發展。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8%。(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統計局、省能源局等)
(五)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實施“氣化貴州”工程,加大力度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加快大容量、高參數燃煤、低熱值燃煤發電機組建設,加大潔凈燃煤技術推廣應用,積極發展煤制天然氣、煤炭間接液化、煤制烯烴多聯產等項目,提高煤炭就地轉化率、加工轉化增值率和清潔化利用水平。健全能源礦產資源綠色化發展機制,完善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合理開發水電,積極推進煤層氣、頁巖氣、太陽能、地熱能等勘查開發利用。到2020年,全省煤礦全部為30萬噸/年及以上,生產煤礦采煤機械化率達到96%,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率力爭達70%,煤矸石綜合利用率力爭達80%,礦井水綜合利用率力爭達80%,煤炭入選率達到80%以上。(牽頭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科技廳、省國土資源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水利廳等)
三、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六)加強工業節能。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推進配電變壓器、電機能效提升,加大高效鍋爐、高效電機等新技術推廣力度,推動節能技術裝備升級換代。狠抓工業節能監察,加強高耗能行業能耗管控,在重點耗能行業全面推行能效對標,推廣工業智能化用能監測和診斷技術。推行節能發電調度、電力需求側管理等節能機制,開展工業領域電力需求側管理專項行動,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工業園區的應用,進一步提升鋼鐵、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輕工等行業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8%。(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科技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能源局、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質監局等)
(七)強化建筑節能。修訂城鎮新建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積極開展被動式房屋建設示范。加強新建建筑在規劃、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節能監管。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在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等過程中,同步推進節能改造。實施綠色建筑行動,健全綠色建筑推廣機制,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和設計施工規范,推動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示范建設。到2020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比例達50%。擴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規模,因地制宜推動地熱能、太陽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開展分布式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完善相關政策、標準及技術體系。推行綠色施工方式,積極發展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現代木結構等建筑結構體系。開發應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效明顯的新型建筑材料,鼓勵墻體、裝飾、保溫隔熱一體化應用,推廣使用節能門窗、建筑垃圾再生產品等綠色建材和環保裝修材料。(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等)
(八)促進交通運輸節能。將生態環保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養護全過程。鼓勵淘汰老舊高耗能車船。優先發展以軌道交通、快速交通以及環保汽車為主體的城鎮公共交通體系。健全推廣普及新能源汽車機制和政策,實施全省充電樁建設規劃,到2020年實現縣城以上城市5公里充電圈全覆蓋。加快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在綜合運輸領域的推廣應用,探索建立公眾出行和物流平臺信息服務系統,引導培育“共享型”交通運輸模式,構建有效銜接、資源共享的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九)推動商貿流通領域節能。推動零售、批發、餐飲、住宿、物流等企業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設備,推動照明、制冷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加快綠色倉儲建設,支持倉儲設施利用太陽能等清潔能源,鼓勵建設綠色物流園區。(牽頭單位: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等)
(十) 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農業大棚。推進節能及綠色農房建設,結合整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10+N”行動計劃、小康房建設等穩步推進農房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推動城鎮燃氣管網向農村延伸和省柴節煤灶更新換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質能、太陽能、空氣熱能、淺層地熱能等解決農房采暖、炊事、生活熱水等用能需求,提升農村能源利用清潔化水平。鼓勵使用生物質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節能電器、節水器具。(牽頭單位:省農委;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等)
(十一)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堅持公共機構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綠色建筑,率先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按熱計量收費,率先采購和使用節能、節水、節材等綠色環保產品、設備。推進公共機構數據中心節能改造,建設綠色數據中心試點。強化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組織管理體系、制度標準體系、技術推廣體系、統計監測體系、監督考核體系和宣傳培訓體系。實施能源和水資源總量與強度雙控。開展能源審計,實施用能獨立核算。開展公共機構用能大數據管理,推進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管系統建設和用能優化。深化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節水型單位創建活動。(牽頭單位:省機關事務局;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統計局等)
(十二)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加快高耗能行業企業工藝革新,實施系統節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鼓勵先進節能技術的集成優化運用。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原則,對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重點用能單位要對用能實行年度預算管理。推動重點用能單位建設能源管理體系并開展效果評價,健全能源消費臺賬。按標準要求配備能源計量器具,進一步完善能源計量體系,加強能源計量技術服務和能源計量審查。嚴格執行能源統計、能源利用狀況報告、能源管理崗位和能源管理負責人等制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統計局、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質監局等)
(十三)強化重點用能設備節能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鼓勵并推進鍋爐能效和環保測試,強化鍋爐運行及管理人員節能環保專項培訓。開展鍋爐節能環保普查整治,建設覆蓋安全、節能、環保信息的數據平臺,開展節能環保在線監測試點并實現信息共享。推廣高效換熱器,加快高效電機、配電變壓器等用能設備開發和推廣應用,淘汰低效電機、變壓器、風機、水泵、壓縮機等用能設備,提升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牽頭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科技廳等)
四、強化主要污染物減排
(十四)控制重點區域流域排放。實施行業、區域、流域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在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控制。編制實施黔中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規劃,以貴陽、安順、遵義為重點,建立黔中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和應急響應體系。劃定縣級以上城市限制燃煤區和禁止燃煤區,逐步實現城區“無煤化”。建立更加嚴格的機動車環保聯動監測機制。實行市縣政府所在地建成區大氣環境質量排名發布制度和對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或嚴重下降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約談制度。對全省重點重金屬排放實施總量控制,編制實施省“十三五”重金屬污染防治規劃,嚴格執行新建涉重金屬項目等量置換、減量置換制度,嚴格控制涉重金屬新增產能快速擴張,依法關停達標無望、治理整頓后仍不能穩定達標的涉重金屬企業。大力推進銅仁市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加大畢節市、六盤水市、清鎮市、興仁縣及都柳江流域等地區重金屬歷史遺留問題治理和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力度。編制實施貴州省烏江、清水江流域磷污染綜合防治規劃,加強烏江、清水江流域總磷排放總量控制,加強甕安河、洋水河、魚洞河等支流的污染整治。嚴格控制烏江、清水江、都柳江等重點流域的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工業項目發展。持續加強赤水河流域污染防治和34號泉眼、發財洞污水治理設施運營管理。(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水利廳等)
(十五)推進工業污染物減排。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等量或減量替代。落實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削減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實施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工業特征污染物削減計劃。進一步加強電力、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的減排力度。深入實施煤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計劃,鼓勵火電行業開展主要大氣污染物減半排放改造。強化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工業聚集區的規劃環評及污染治理。建立企業排放紅黃牌制度。加強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評估驗收工作,實施分級管理。(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能源局、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等)
(十六)促進移動源污染物減排。實施清潔柴油機行動,全面推進移動源排放控制。加速淘汰黃標車、老舊機動車、船舶及高排放工程機械、農業機械,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民航特種車輛與設備,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圍內的黃標車。建立在用機動車環境監管平臺,實現國家、省、市(州)三級聯網,定期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站檢查,加強對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貨運車、柴油車等高排放車輛的監督抽測,強化在用機動車排放監管,嚴禁排放不達標車輛上路行駛。加快油品質量升級,2018年1月1日起,與全國同步供應與國Ⅴ標準柴油相同硫含量的普通柴油,2020年實現車用柴油用油并軌,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均統一使用相同標準的柴油。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公安廳;參加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農委、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等)
(十七) 強化生活源污染綜合整治。加快100個示范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開展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和垃圾滲濾液處理系統改造,加快污水配套管網和垃圾收運系統建設,提升設施運營質量。加大污泥處置力度,取締非法污泥堆放點,建成一批城市污泥處置設施,對現有污泥處置設施進行達標改造。加快推動九個市(州)中心城市及有條件的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建設。制定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實施方案,選取貴陽等2—3個城市作為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并逐步向全省推廣。大力引入社會資本,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改善“10+N”行動計劃,整村整寨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動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鄉村延伸。2020年,縣城以上城鎮污水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93%、90%以上,地級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90%以上,垃圾分類試點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35%以上,實現行政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嚴格執行有機溶劑產品有害物質限量標準,推進建筑裝飾、汽修、干洗、餐飲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農委、省商務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等)
(十八)重視農業污染排放治理。建立以綠色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推動化肥、農藥、農膜減量化,鼓勵生產使用可降解農膜,建立完善化肥農藥包裝物、農膜回收利用機制,到2020年實現主要農作物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進畜禽糞便資源化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設秸稈、糞便等有機廢棄物處理設施,到2020年80%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配有完善的糞污貯存設施。推進水產養殖規模化、標準化建設和健康生態養殖,在烏江干流、珠江干流、清水江干流等庫區嚴格控制水產養殖面積和投餌數量。在全省選取10-15個監測點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定位監測。(牽頭單位:省農委、省環境保護廳)
五、大力發展循環經濟
(十九)加強城市廢棄物規范有序處理。推動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園林廢棄物、城市污泥和廢舊紡織品等城市典型廢棄物集中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進循環改造示范試點園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城市、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創建市(縣)等示范試點建設,做好試點評估、驗收相關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等)
(二十)促進資源循環利用產業提質升級。促進資源再生利用企業集聚化、園區化、區域協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資源利用行業清潔化、高值化水平。貫徹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動再生資源行業規范管理。推動太陽能光伏組件、碳纖維材料、生物基纖維、復合材料和節能燈等新品種廢棄物的回收利用,推進動力蓄電池梯級利用和規范回收處理。完善資源循環利用制度,建立健全資源產出率統計體系。(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參加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等)
(二十一)統籌推進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加強共伴生礦產資源及尾礦綜合利用。推動煤矸石、粉煤灰、工業副產石膏、冶煉和化工廢渣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落實秸稈綜合利用制度,開展秸稈還田。建立林業剩余物綜合利用機制,推動林業剩余物與能、氣、熱、電聯產應用。推動規模養殖場糞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5%,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5%。(牽頭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林業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等)
(二十二)加快互聯網與資源循環利用融合發展。研究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優化逆向物流網點布局,建立重點品種全生命周期追溯機制,開展線上線下融合的回收網絡試點建設,探索建立廢棄物在線回收、交易等平臺,推廣“互聯網+”回收新模式。鼓勵電子商務企業積極開展網購商品包裝物減量化和再利用。(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等)
六、實施節能減排重點工程
(二十三)節能重點工程。大力實施燃煤工業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電機系統能效提升工程、綠色照明工程、重點用能單位綜合能效提升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進工程、城市化節能升級改造工程、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程、能量系統優化工程、節能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等,激發市場主體節能的主動性,促進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的推廣應用。加強工業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和更新、余熱余壓回收利用、熱電聯產和電機系統節能改造。嚴格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逐步開展節能驗收工作,切實把好能耗準入關。到2020年,重點行業產品單位能耗指標總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省能源局、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
(二十四)主要大氣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實施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全面達標排放專項行動,對火電、鋼鐵、建材、化工、水泥、鐵合金、有色、焦化等行業實施全面達標排放治理,開展區域聯合執法檢查,遏制區域復合型大氣污染擴散趨勢。推動我省現有煤電非W型火焰鍋爐和非循環流化床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在城市通風廊道上,嚴格控制水泥、化工、火電、有色金屬冶煉項目建設。對城市人口聚集區的重污染排放企業實施戰略性搬遷,集中整治低空排放污染源。(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能源局、省公安廳等)
(二十五)主要水污染物重點減排工程。結合十大行業治污減排全面達標排放專項行動,對磷化工、氮肥、釀造、屠宰、紡織、造紙等行業進行改造提升。建立流域內縣(市、區)、重點企業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構建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突發性污染事故水量水質綜合調度機制。全面推行“河長制”,落實河湖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聘請水利、環保專家和社會組織負責人等擔任河湖民間義務監督員。建設一批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以工業園區污水、垃圾處理為重點,以縣為單位,全面建立“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機制。赤水河、烏江、清水江沿線城市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深入實施烏江、清水江總磷污染整治工程,逐步在全省八大流域推動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態補償機制。劃定畜禽禁養區,搬遷或拆除禁養區內的養殖場。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3000個行政村以上。建立健全地下水開采管控制度,到2020年對年用地下水5萬立方米以上的用戶實現監控全覆蓋。(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參加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等)
(二十六)循環經濟重點工程。組織實施園區循環化改造、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固體廢棄物協同處理等專項行動,建設一批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工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循環經濟示范城市,推進生產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體系。到2020年,資源產出率進一步提高,綠色低碳循環的產業形成規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商務廳等)
七、強化節能減排技術支撐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七)加快節能減排共性關鍵技術研發示范推廣及應用。實施一批節能減排科技重大項目,推動重點領域共性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和成果應用示范,建立綠色科技創新產學研一體化和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技術支撐體系。大力發展“互聯網+”智慧能源,鼓勵基于互聯網的能源創新。綜合采取節能減排系統集成技術,推動鍋爐系統、供熱/制冷系統、電機系統、照明系統等優化升級。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和廢物循環利用技術研究與應用。做好綠色技術儲備,加快先進技術成果轉化應用。(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能源局、省質監局等)
(二十八)完善節能減排創新平臺和服務體系。建立完善節能減排技術評估體系和科技創新創業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綠色技術服務平臺,推動建立節能減排技術和產品的檢測認證服務機制。引導和支持企業利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平臺,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節能減排科技企業和服務基地,加大綠色產品研發、設計和制造投入,增加綠色產品和服務有效供給,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的資源環境效益。(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參加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質監局等)
八、完善節能減排經濟政策
(二十九)完善價格收費和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建立自然資源開發使用成本評估機制,將資源所有者權益和生態環境損害等納入自然資源及其產品價格。加大對節能減排工作的支持力度,統籌安排相關專項資金,支持節能減排重點工程、能力建設和公益宣傳。推廣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研究制定政府綠色采購辦法,擴大政府綠色采購覆蓋面。落實支持節能減排、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等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健全綠色金融體系。開展綠色金融制度創新試驗,推動貴安新區綠色金融試點建設,制定省構建綠色金融體系實施方案和貴安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方案。設立貴州省環保類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探索以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為抵(質)押的綠色信貸業務。探索創新綠色惠農信貸產品,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引導符合條件的大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和綠色公司債券,推動中小型綠色企業發行綠色集合債。建立支持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企業上市的獎勵補貼制度。探索建立貴州綠色金融交易中心,推進綠色資源定價、交易和融資,促進綠色金融和綠色產業融合發展。依法建立強制性環境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高、環境污染事件發生較為集中的區域,深入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牽頭單位:省政府金融辦;參加單位: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監局、貴州證監局、貴州保監局、省財政廳、省環境保護廳、省發展改革委等)
九、大力推廣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
(三十一)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市場機制。制定培育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市場主體實施意見。建立健全排污權交易制度,逐步推行以企業為單位進行總量控制、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減排收益的機制,制定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相關規程,建立排污權交易管理信息系統。推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積極探索林業碳匯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規則和模式。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全面推行礦業權招拍掛出讓制度,加快建設全省統一的礦業權交易平臺。(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國土資源廳)
(三十二)推行節能環保市場化服務。大力發展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主要模式的節能服務業,鼓勵大型重點用能單位組建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加強技術研發、服務創新和人才培養。建立全方位環保服務體系,支持環境咨詢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培育具有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和維護管理一條龍服務能力的總承包公司,大力推進城鎮污水、垃圾和脫硫、脫硝處理等環保設施運營專業化、市場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三十三)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依法實施強制委托第三方治理。鼓勵土壤污染第三方治理,建立政府出政策、社會出資金、企業出技術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機制。做好國家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評估相關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財政廳等)
十、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責任
(三十四)健全節能減排計量、統計、監測和預警體系。加快健全能源計量和消費統計指標體系,完善企業聯網直報系統,嚴格統計數據審核和執法,加強統計數據質量管理,依法嚴厲查處統計數據造假行為,確保統計數據基本銜接。加快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進行實時監測。完善實時在線環境監測系統,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定期公布各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發布預警信息。完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評價機制,建立自主減排管理制度,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強化重大減排過程調度管理,對環境質量明顯惡化、重大減排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及時預警。(牽頭單位:省統計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機關事務局等)
(三十五)合理分解節能減排指標。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制度。加強約束性指標管理,健全目標責任分解機制,綜合考慮經濟結構、節能減排潛力、環境容量等因素,將全省能耗總量控制和節能減排目標分解到各地區、各行業,各地區根據省下達的任務明確年度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明確下一級政府、有關部門、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減排單位責任。探索用能預算管理制度,建立省市縣三級用能預算管理體系。加快實施排污許可制,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農委、省機關事務局等)
(三十六)加強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強化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考核,健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完善考核方式,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實行總量減排考核和環境質量考核相結合并以環境質量考核為導向的減排考核制度。省政府每年組織開展對各市(州)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的重要內容。對未完成能耗強度降低目標任務的實行問責;對未完成能耗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對其高耗能項目實行緩批限批,并由省政府予以通報批評、約談。對環境質量改善、總量減排目標均未完成的地區,暫停新增排放重點污染物建設項目的環評審批。公告重點單位節能減排考核結果,納入社會信用記錄系統,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暫停審批或核準新建擴建高耗能項目。建立節能減排考核表彰獎勵制度,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對節能減排貢獻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落實國有企業節能減排目標責任制,將節能減排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企業績效和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參加單位: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質監局、省統計局、省機關事務局、省國資委等)
十一、加強節能減排監督檢查
(三十七)健全法律法規體系。適時修訂《貴州省環境保護條例》,出臺水污染防治條例、環境影響評價條例,推動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以及農村白色垃圾、塑料薄膜、限制性施用化肥農藥、畜禽零星(分散)養殖等領域的地方性立法,構建綠色法規體系。(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機關事務局、省農委;參加單位:省政府法制辦、省水利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
(三十八)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實施好《貴州省節約能源條例》,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執法檢查力度。建立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完善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強化環保督察,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督察相結合的方式,推進聯合執法、區域執法、交叉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每兩年對全省九個市(州)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管縣政府及環保責任部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地區和部門,不定期開展專項督察。(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參加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貴州保監局)
(三十九)提高節能減排管理服務水平。加強大數據在節能減排監管服務領域的應用,開展生態環境大數據試點,整合云上貴州資源,結合“互聯網+”專項行動,搭建生態環境大數據綜合平臺,實現生態環境監管部門之間、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與社會公眾之間數據互聯互通。(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省科技廳)
十二、動員全社會參與節能減排
(四十)推行綠色消費。引導城鄉居民廣泛使用節能型電器、節水型器具,提倡健康節約的飲食文化,抵制過度包裝商品,減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導文明節儉的婚喪嫁娶行為活動。建立節能低碳產品認證長效機制。組織實施能效“領跑者”、環保“領跑者”和水效“領跑者”等制度,開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能效對標、環保對標和節水對標。建立健全激勵綠色產品研制企業和用戶的雙向支持機制,促進綠色產品研發和規模化應用。充分利用“互聯網+”促進綠色消費,推動電子商務企業直銷或與實體企業合作經營綠色產品和服務,鼓勵利用網絡銷售綠色產品,推動開展二手物品在線交易。(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省水利廳、省機關事務局、省科技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等)
(四十一)加強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建立完善公眾參與節約能源與環境管理決策的有效渠道和合理機制,充分發揮公眾參與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動節約能源資源、環境治理和深化環保改革。鼓勵公眾對政府節能環保工作、企業排污行為進行監督。在建設項目立項、實施、后評價等環節,建立健全溝通協商平臺,聽取公眾意見建議,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建立全省環保微信舉報平臺,實行有獎舉報,鼓勵公眾對污染浪費現象“隨手拍”“隨手傳”“隨手報”,支持公眾和環保團體有序參與、有序保護、有序維權。充分發揮各種媒體作用,報道節能減排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曝光各種污染浪費行為。(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參加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省科技廳、省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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