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儲氣罐安全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內儲氣罐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財產及環境的安全, 制定了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公司操作、檢查、維修儲氣罐的員工。
第三條、 儲氣罐操作人員和儲氣罐管理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壓力容器操作證后方能上崗,并嚴格遵守廠內各項安全操作規程,無證人員嚴禁操作。
第四條、 儲氣罐的安裝必須委托有施工資質的單位進行,并且申報當地的相關部門審批,取得《施工告知單》后,方可施工。
第五條、 儲氣罐安裝調試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向后設備維護部移交儲氣罐相關資料。
第六條、 儲氣罐應由產權單位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建檔,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取得《注冊登記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條、 設備維護部定期組織儲氣罐操作人員參加安全培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條、 儲氣罐要定期進行檢測,其相關安全部件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校驗,檢測。
第九條、 儲氣罐應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應包括:產品質量證明書,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定期安全技術檢驗報告,操作人員證,儲氣罐事故記錄。
第十條、 儲氣罐應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維修、保養制度,操作、檢查記錄。
第十一條、 操作前檢查儲氣罐外表是否破損,管路連接是否密閉,安全閥、壓力表是否正常,壓力表是否在正常壓力范圍內。確保無異常后再將進氣閥門打開。
第十二條、 操作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開機后須觀察進氣過程,管路及罐體有無泄漏,儲氣罐的工作壓力不應高于規定壓力,儲氣罐工作時禁止擊打、碰撞罐體。
第十三條、 每天檢查壓力表指示值,當發現壓力有不正常現象(即失靈),若失靈給予更換;其最高工作壓力應<0.8Mpa,如果高于0.8Mpa,安全閥應自動打開,否則應立即 儲氣罐安全管理規定停止進氣并給予檢修。
第十四條、 儲氣罐設備日常檢查由設備維護部負責,定期委托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進行檢驗。
第十五條、 隨時檢查儲氣罐的各閥門及其他地方是否有漏氣現象,若有漏氣要及時采取措施以保證儲氣罐符合生產要求。
第十六條、 每月應檢查安全閥是否靈活、暢通。檢查罐身是否有生銹、破損并及時修補。檢查螺絲是否松動和失效。
第十七條、 每年檢查焊縫是否牢固、密封圈是否老化。
第十八條、 儲氣罐屬高溫、高壓的容器, 附近不能有易燃、易爆體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行之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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