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取消了個人娛樂用途無人機的注冊規定,而我國當前卻正在不斷加強無人機監管力度。中美兩國相對而行究竟是為何呢?
據外媒報道,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日前取消了個人娛樂用途無人機的注冊規定,如果無人機用戶只是出于個人愛好的話,現在可以拿回當初支付的5美元注冊費。之所以做出更改,是因為今年5月美上訴法院判定這一規定違反了FAA的《現代化與改革法案》。該法案相關條例規定,FCC不得發布關于模型飛機的任何規定或監管條例。
無獨有偶,近日美國總統特朗普也在與無人機企業的會面中表示,美國政府在無人機領域一直存在過度監管,已經傷害到了國家,將會逐步廢除這些監管措施。
各種跡象表明,美國對于無人機的監管,在未來很長一段是內都將非常寬松。而在中國,由于年初的數起“疑似無人機干擾民航客機”事件引發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如今各地都針對無人機收緊了監管,不僅擴大了禁飛區域,也越來越強調飛行前“審批”。
雖然國家正在制定無人機管理的上位法,但是適逢無人機嚴管的“陣痛期”,我們不妨對比一下中美的監管策略,學習一下他們在無人機監管上的心得。
中美的監管,差距在“信息交換”
根據美國FAA的最新統計,美國本土僅消費級無人機的保有量就已經達到了110萬架,是中國總無人機保有量的兩倍以上。預計到2021年,美國的消費級無人機數量將會增長到350萬架,商用無人機會增長至44.2萬架。
如此巨大的無人機保有量,美國對于無人機的監管卻很“寬松”。對于普通的消費級無人機用戶而言,不僅不需要考取任何執照,飛行前也無須遞交飛行申請,近日FAA的登記制度修改之后,甚至連實名制登記都不需要了。只有商業無人機用戶,會被要求進行實名制登記并考取飛行執照,而且每次飛行前需要進行申請。
相比之下,現階段中國各地頒發的無人機監管法規,就有些“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意思。要求所有無人機飛行前都要“審批”,不僅沒有根據用途進行分類,也沒有提供相應的審批通道。據網友反映,民航局所謂的“個人飛行審批”,其實沒有流程支持,根本走不通。這就讓消費級無人機的使用陷入了“死胡同”。
當然,一味地“寬松”是愚蠢的,美國對于消費級無人機寬松管理的背后,是“技術監管”在保駕護航。數年前,FAA開始與全球最大的無人機飛行管理信息平臺AirMap合作,為美國的無人機愛好者搭建了一個連通用戶、監管部門和機場的信息平臺。
借助AirMap,用戶可以通過網頁或者APP直接獲取FAA實時發布的權威禁飛/限飛信息,包括機場信息、(來源:中國智能制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