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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槳葉干燥機企業產品標準編制說明
一、概述
本標準重型槳葉干燥機采用槳葉片加強,新型傳動技術,實現對化工、制藥行業具有抗氧化性濕物料的干燥產業生產,本機在充分利用槳葉干燥干燥接觸面積大、干燥強度高等優點的基礎上,以槳葉片加強、新型旋轉接頭、軸承冷卻等新技術,以致使濕物料不斷更新濕表面,與槳葉片增加接觸熱交換機會,以致提高干燥生產能力,達到節約省耗縮短生產周期的產業生產目的,為提高產品質量,依作產品交貨驗收的依據,制定本標準具有必要性。
二、技術性能指標的確定
1材料
1.1干燥機凡與物料接觸的材料,應采用不與物料發生化學變化或吸附物料的材料制造。
1.2干燥機采用的密封件,應采用無毒,無味,耐腐蝕,耐熱且不脫落微粒的材料。
2設計與制造
干燥機的設計與制造應符合GB150.3-2011的規定。
3 外觀
3.1干燥機各機件表面平整,無明顯劃痕與凹凸現象。
3.2干燥機焊接處焊縫平整,光滑,無弧坑, 咬邊等外觀缺陷。
4性能
4.1干燥機筒體內表面粗糙度Ra值應不大于O.8 um。
4.2干燥機的內筒體干燥室,攪拌器槳葉不應有不易清洗的死角。
4.3干燥機管道連接處,封頭與筒體之間應密封無泄漏。
4.4干燥機運轉平穩,無阻滯現象,無異常聲響,攪拌器運轉速度可調。
4.5干燥機的筒體外表面溫升應不高于15℃。
4.6干燥機的夾套加熱裝置應能承受設計壓力1.25倍的液壓試驗,無泄漏。
4.7干燥機在空載真空度為-0.098MPa的狀態下,真空泄漏率應不大于0.025Pa·L/S。
4.8干燥機加熱系統,溫度控制可在30℃ ~140℃范圍內任意設定和控制,實測溫度值與儀表顯示值誤差應不大于±l℃。
4.9干燥機生產投料量應不小于筒體容積的50%。
4.10干燥機負荷工作時,噪聲應不大于80 dB (A)。
5電氣系統安全性能
5.1電氣系統保護接地電路的連續性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的8.2.3規定。
5.2電氣系統絕緣電阻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的18.3規定。
5.3電氣系統耐壓試驗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的l8.4規定。
5.4電氣系統的按鈕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的10.2規定。
5.5電氣系統的指示燈和顯示器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的10.3規定。
5.6電氣系統的配線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第13章規定。
5.7電氣系統的標志,警告標識和項目代號應符合GB 5226. 1-2008中第16章規定。
5.8電氣控制系統用PELY作保護的應符合GB 5226.1-2008中第6.4的規定。
6干燥強度
6.1干燥機的干燥強度應不小于15 kg/m2 • h。
6.2干燥機的蒸汽單位耗量應不大于1.6kg(蒸汽)/kg(水)。
三.試驗方法的簡要說明
1材料試驗
查驗材質證明書,當不能證明材質時,應按其相應材料的試驗方法進行復檢。
2結構試驗
按GB 150的規定,進行試驗。
3外觀試驗
目測表面質量和焊縫質量。
4性能試驗
4.1用粗糙度樣塊對比測定干燥內筒體粗糙度。
4.2目測檢查干燥內筒體,攪拌器槳葉應無不易清洗的死角。
4.3密封性試驗
用不低于30%濃度的皂液,涂布于管道接口連接處和封頭與筒體貼合處,開啟送風機,運轉30min,檢查有無氣泡產生。
4.4空運轉試驗
干燥機空轉運轉1h,目測運轉狀況,耳聽雜聲,手動調節調速裝置,檢查攪拌器運轉速度可調。
4.5干燥筒體表面溫度試驗
在設定加熱溫度下,連續工作1h后,用分度值不大于0.5℃的溫度測定儀表,分別在筒體表面前后兩端與中部的圓周上,分別等距離各測三點,記錄其最高溫度值,與室溫比較。
4.6夾套加熱裝置液壓試驗
用液壓試驗機進行對夾套加熱裝置的耐壓試驗,先將加熱夾套注滿水,加壓至設計壓力1.25倍停止加壓,保壓30min,檢查無泄露。
4.7真空泄漏率試驗
4.7.1試驗條件
a)干燥機密封性試驗合格后;
b)試驗前清潔真空干燥容器及試驗裝置系統;
c)試驗在空載狀態下進行;
d)選擇某一機型,計算試驗機型容積;
4.7.2試驗器具
a)試驗裝置由真空泵、真空閥、管道與真空儀表等組成
b)計時器
4.7.3操作步驟
試驗前關閉管道閥門,開啟真空泵,將真空干燥容器抽真空至極限值,繼續抽真空30min后停泵,待真空儀表壓力值上升至-0.09Mpa時,記下真空壓力值P1,同時開始計時,30min(Δt)后,讀取真空儀表停留壓力值P2。
4.7.4真空泄漏率計算
按公式(1)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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