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韓國、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的磺酸(Sulphonic Acid)作出反傾銷肯定性初裁:裁定涉案產品存在傾銷并且該傾銷行為對巴基斯坦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損害,因此決定自2017年5月25日起對涉案出口商/生產商征收為期4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
各國企業的稅率如下:中國3.21%-29.68%;韓國31.26%;印度27.95%;印度尼西亞28.17%;伊朗37.51%。
2016年11月28日,巴基斯坦關稅委員會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上述國家和地區的磺酸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13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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