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12日發布2017年鋼鐵煤炭去產能實施方案,2017年全國將退出粗鋼產能5000萬噸左右,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
在鋼鐵去產能方面,方案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地條鋼”產能依法徹底退出;加強鋼鐵行業有效供給,避免價格大起大落;2017年退出粗鋼產能5000萬噸左右;企業兼并重組邁出新步伐,取得實質性進展;嚴格履行職工安置程序,多方開辟職工安置途徑,努力做到職工轉崗不下崗、轉業不失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妥善處置企業債務,明確資產處置政策;加快推進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
在煤炭去產能方面,方案要求堅持落后產能應退盡退、能退早退,2017年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實現煤炭總量、區域、品種和需求基本平衡。多方開辟職工安置途徑,妥善安置職工;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推動企業債務和資產處置,力爭取得實質性進展。加快推進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實現產業布局進一步優化。
方案強調,要更加注重抓住處置“僵尸企業”這個牛鼻子,更加主動地運用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去產能,更加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堅決清理整頓違法違規產能,堅決控制新增產能,堅決防止已經化解的過剩產能死灰復燃。
(來源:互聯網)標簽: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