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近日,廣東省中山市環保局印發《中山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要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需在5月31日前申領排污許可證。7月1日起,這兩個行業的企業必須持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臺賬記錄及定期報告制度。
工作方案顯示,現有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應在2017年5月31日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請排污許可證。新改擴建火電、造紙項目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并產生實際排污行為前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6月30日前,依托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完成全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依證開展環境監管執法。從2017年7月1日起,現有相關企業必須按照國家排污許可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持證排污,并按規定建立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記錄臺賬及定期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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