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自2015年1月1日實施以來,新《環境保護法》生效已實施兩年多了。新環保法初見成效,環境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加大,社會各界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意識明顯提升。但在落實政府責任和提升企業守法意識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新環保法確立了政府向人大報告環境狀況制度。2015年、2016年間,全國31個省級政府中,已有23個省級政府向同級人大或人大常委會作了環境報告,占比為74.2%。全國各地有相當數量的地級市及縣級政府也向同級人大作了環境報告,表現出制度實施的廣度。但是,仍有25.8%的省級人民政府未向人大作環境報告。
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初步建立,考核指標體系已經制定,考核程序已經啟動。但是,該制度在不同領域的進展并不平衡:大氣環境質量目標考核進展較好,而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物總量減排進展較慢,影響了我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落實。考核結果和評價等級難以從公開渠道獲得,也影響了公民環境知情權的落實與監督政府履職功能的實現。
王燦發建議,繼續加強配套立法,健全完善環保法實施法規體系,保障環保法規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順利執行,健全對政府監督考核規范。
企業環境信息公開不完整、不及時,專家呼吁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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