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關于印發浙江省2017年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計劃的通知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浙江省2017年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計劃的通知分享
浙發改能源〔2017〕171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浙能集團、國電浙江分公司、國華浙江分公司:
2017年是我省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的最后一年。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機組清潔排放實施計劃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160號)和2017年度省政府民生實事要求,為確保年內全面完成我省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我委制定了《浙江省2017年大型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實施計劃》,經報國家能源局同意,現予印發。
浙能集團、國電浙江分公司、國華浙江分公司要按照本計劃切實推進所屬機組超低排放改造,確保完成年度目標;各市發展改革委要會同相關部門,切實督促轄區內燃煤發電企業加快改造;省電力公司要做好電網運行工作,全力保障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順利推進。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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