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日前,江蘇江陰檢驗檢疫局受理報檢一批出口聚乙烯和聚苯乙烯混合物發泡體危包使用鑒定業務,該產品及其包裝型式為江陰地區首次出口。
該產品危險類別為9類,在現場查驗時,檢驗檢疫人員發現申報的中文品名“苯乙烯混合物發泡體”錯誤,且與英文翻譯不一致,實際應為聚乙烯和聚苯乙烯混合物發泡體,以及相對兩面印刷的危包標記尺寸太小,不滿足標記字母、數字和符號必須大于等于12mm的要求等不合格。經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為該企業首次出口新品種,且首次使用該剛性中散容器,報檢人員不熟悉產品的成分組分,在印制標簽時沒有將關鍵要求傳達給印刷單位,而且企業只重視客戶要求的標識標簽忽視國際危規要求,且對危包標記大小尺寸要求沒有概念。
該產品前道聚合由美國公司完成,進口到江陰工廠后只加一道充發泡劑的工序,加工完成后再發到美國公司指定的客戶。因為添加了發泡劑戊烷,該產品才因為可放出易燃氣體變成了危化品。該產品發泡定型后用作高檔包裝材料,價格比該公司生產的普通料高出幾十倍,附加值更高。因此要求也特別高,內包裝雙道扎口使用了美國公司配送的專用防盜防滲漏金屬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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