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CNG汽車加氣站的進站管道天然氣的氣質標準執行的是GB17820-2012《天然氣》中的二類氣(民用燃料)的技術指標,其硫化氫的限值為小于或等于20mg/m3.出站壓縮天然氣執行的則是GB18047-2000《車用壓縮天然氣》,其中,硫化氫的限值為小于或等于15mg/m3。換言之,進出站天然氣標準中的硫化氫限值之間僅僅相差5mg/m3。
GB50156-2012(2014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中明確規定進站天然氣硫化氫含量不符合規行國家標《車用壓縮天然氣》GB18047的有關規定時,應在站內進行脫硫處理。同時還規定:脫硫系統宜設置備用脫硫塔;宜采用固體脫硫劑;應設置硫化氫含量檢測取樣口,也可設置硫化氫含量在線檢測分析儀。
這樣一來,為了這5mg/m3的差別,我國數以千計的CNG加氣站(2016年保有量約為5000座)就不得不在站內配備了雙塔脫硫裝備。以每個站脫硫裝備及其配套的檢測儀和脫硫劑的購置費和安裝費25萬元計,每年增加400個站即需花費上億元。如果已建成的5000座加氣站中按一半計算(一些地方因管道天然氣硫化氫含量極低而不需要脫硫裝備),則已花費逾6億元人民幣。尚未計算更換脫硫劑、送檢檢測儀具的運行費用。
其實,認真、仔細的分析一下,加氣站的脫硫裝備完全可以省掉。前蘇聯國家標準TOCT-27577-87《氣瓶汽車用壓縮天然氣》中關于硫化氫的的限值的規定是:進出加氣站天然氣中的硫化氫含量均不得大于20mg/m3。也就是說,加氣站內無需設置脫硫裝備。資料表明,從上世紀五十年代的前蘇聯到今天的俄羅斯、烏克蘭、亞美尼亞等國仍在使用這一標準。這些國家六十多年來從未發生過因CNG氣質問題導致的安全事故。這說明了20mg/m3硫化氫含量的限值指標是科學合理的、值得借鑒。
我國1996年發布的行業標準SY/T7546-1996《汽車用壓縮天然氣》和四川省地方標準DB51/5013-1996《車用壓縮天然氣充裝站建設技術規范》均曾規定硫化氫含量的限值為20mg/m3。
此外,國際標準ISO11439-2013《汽車用壓縮天然氣高壓氣瓶》中關于硫化氫與其它可溶性硫化物的限值為23mg/m3。
綜上所述,完全用不著為5mg/m3的差別而讓數以千計的CNG加氣站配置脫硫裝備。只需要進站加氣站嚴格執行GB17820《天然氣》中二類氣的20mg/m3的硫化氫含量的限值指標即可。
國家規劃,2020年我國天然氣汽車加氣站要達12000座,(其中CN G加氣站約8000座),意味著要建CNG加氣站約3000座。如果省掉脫硫裝備,則節約價值相當可觀。此外,還可以省去脫硫劑的更換和處理,有利于環境保護。也有利于加氣站設備的模塊化生產和安裝布置,節約土地占用,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只需要將GB18047中的硫化氫的限值由此15mg/m3修改為20mg/m3則可收畢其功于一役之效果。
好在《天然氣》與《車用壓縮天然氣》這兩個國家標準的主要編寫者為同一單位。若編寫者堅持要嚴于上述三個國內外標準,也可以考慮將《天然氣》標準二類氣的硫化氫含量限值由20mg/m3統一改為15mg/m3。只要能夠避免因為5mg/m3的差異而導致千家萬戶自建脫硫裝備、造成不必要的社會資源消費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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