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訊 2016年3月7日凌晨,86個裝有化工廢液的塑料桶被放置在寧鄉縣灰湯鎮洞庭村縣道上,這些有毒廢液將會被運往湘、贛等地進行非法處置,涉案人員被檢察機關指控污染環境罪提起公訴。今天,長沙市寧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
2015年7月,岳陽市某化工廠需要處理170多噸化工殘留液,當地環保部門指出,化工殘留液是危險廢物,得交由有資質的單位來處置。
經過考察,廢料處理的市場價為5000元/噸,為牟利,負責該事的鄭某私底下將該項目交給沒有資質的彭某來處理,每噸1000元至3000元。
為盡快處理掉這批化工廢液,彭某在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2日期間,分8次將其非法處置。并在2015年底,彭某再次找鄭某尋求相關業務。經鄭某介紹,彭某認識了岳陽市另一家化工廠的葛某,接下了處理110多噸化工殘留液的活。
由于彭某沒有處置危險廢物的資質和場所,于是又將該項目轉包給其他無資質的人,并經過多輪轉手。
在法庭上,公訴人指出,除了部分化工殘留液已被非法焚燒處置外,還有些被扣押。
據統計,在彭某等人非法處理化工殘留液期間,湖南省衡山縣、湘潭縣、寧鄉縣、江西省分宜縣等地警方均查獲了非法處理的化工殘留液,當地環保部門還專門提取了被焚燒處置現場的土壤,發現從中提取的不明固體廢物具有腐蝕性危險特性。
2016年3月7日凌晨,在長沙寧鄉縣灰湯鎮洞庭村縣道上,86桶化工殘留液在公路上卸貨時意外泄漏,黑色黏稠的液體流出,當地群眾發現后立即報案。經環保部門檢測,這批化工殘留液具有腐蝕性,屬危險廢物。
在省環保部門出具“3·9”環境污染案件損害鑒定評估報告后,省公安廳、省環保廳也專門成立調查組來督促案件盡快偵破,而彭某、鄭某等10名被告也陸續歸案。
對于自己的罪行,10名被告人均在法庭上公開承認。但由于該案件錯綜復雜,法庭需要逐一對被告進行審理。據了解,法院將經過至少三天的審理,才會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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