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日前在杭州召開全國農藥管理工作座談會。會上指出,2016年農藥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法規制度建設取得積極進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扎實推進,監管執法力度明顯增強。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縱深發展,目前已有26個省份1200多個縣市區開展了高毒農藥定點經營。農藥殘留管控有力有效,在禁用39種農藥的基礎上,又對8種農藥采取了禁限用管理措施,已審定通過農藥殘留限量標準5450項。
會議提出,2017年農藥管理工作要以推動新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出臺實施為契機,以服務現代農業和綠色農業發展為引領,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一要適應綠色發展要求,強化安全性評價,進一步提高農藥登記的科學水平。二要依法嚴把市場準入關,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努力構建新型農藥市場監管體系。三是建立可追溯電子信息體系,加強農藥使用監管,努力提高農藥殘留管控水平。加快修訂《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農藥電子追溯碼監管制度,對高毒高風險農藥實行“全程留痕”。加快完善農藥殘留標準體系,力爭2017年再制定農藥殘留限量標準1000項。四要推進農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企業去產能、補短板,促進農藥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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