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起草《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隨著土壤治理工作的全面展開,環境監測事業得到了充分發展的機會,但技術上仍有許多瓶頸仍需克服。
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環境保護部起草了《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要加強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的監督管理,防止造成污染危害。
土壤環境不僅關系到生存環境也決定著農產品的安全性,進而影響人們健康。土壤環境監測是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壤作為陸地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而能夠檢測土壤質量最簡明直接的手段就是土壤環境監測,它可以對土壤的環境污染程度進行監測,分析土壤中各類污染物的含量,為土壤環境污染治理和預防提供參考依據。
隨著化學科學的發展,使得該技術被環境監測領域廣泛應用,例如:氫化物發生法(HG)、激光熔蝕法(LA)和X射線熒光光譜法等,這些方法在土壤樣品分析檢測時對土壤中痕量元素的測定和分析中經常使用。地理信息系統(GIS)、全球定位系統(GPS)和遙感技術(RS)。這三種技術與其他新型技術配合使用構成了一種新型技術,這種技術的特點是既能對信息進行獲取又可以進行處理和應用。
土壤環境監測中使用“3S”技術,可以快速實現對土壤采樣和調查等,方便對土壤環境情況的掌握,并建立土壤信息系統。同時信息技術的進步,也讓環境監測工作更加簡單快捷的展開,土壤環境監測中主要是應用無線傳感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的應用可以將監測數據快捷的傳遞到處理中心,監測人員可以訪問數據中心,并實施對土壤溫度、濕度等參數的在線控制和監測。
與此同時,生物技術發展迅猛,生物技術在環境科學中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目前土壤環境監測過程中,也大量的采用生物技術,例如:PCR技術、變性梯度凝膠電泳(DGGE)技術和生物芯片技術等,這些技術通常被應用于土壤監測和生物恢復等方面。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建成大氣與水環境質量檢測網絡,土壤監測點位有望盡快劃定。環保部表示,“十三五”期間,要全面建成國家環境質量監測網。
在環保部部長陳吉寧看來,當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有四個方面的困難:底數不清、法律法規缺失、相應的技術標準規范不夠健全、監管能力亟需加強。盡管我國重點實驗室現已具備土壤中150多種有機化合物檢測能力,包括土壤中有機磷農藥、有機氯農藥、多環芳烴、土壤中揮發性有機物和鄰苯二甲酸酯類等。但由于我國土壤質量標準較為簡單,監測范圍不明確,技術瓶頸無法檢測等因素,都成為制約我國土壤環境治理的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我國土壤環境監測事業雖然擁有較好的發展前景,但仍克服巨大的困難。當前主要任務是土壤的自動監測系統的建設和土壤環境監測網絡的建立。隨著我國土壤環境監測技術逐漸補足漏洞,污染防治工作將會得到質的提升。這就要求環境監測行業的相關企業著力投入加大研發力度,提高土壤監測技術的應用程度,政府同時給予資金的支持,規范環境監測的各項工作,共同提升環境監測質量,推動環境監測工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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