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14:30,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加快政府采購改革”新聞發布會。省財政廳副巡視員姜龍詳細介紹了最新出臺的《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快政府采購改革的意見》,將進一步創新政府采購執行方式,包括刪除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使用率不高的品目,將工程類項目省級采購限額標準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自行組織采購科研儀器設備等。
姜龍在會上介紹,為加快政府購買服務和政府采購改革,11月22日,省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快政府采購改革的意見》,提出了“二十三條”新政策新措施。這些措施具體可分為四個方面。
在深化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方面,一是擴大政府購買服務改革范圍,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的事項全部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圍,2017年實現省直部門全覆蓋。定期調整、修訂省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凡列入指導目錄并已安排財政資金的事項,均要推行政府購買服務。二是支持事業單位改革和社會組織發展,促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或社會組織。三是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在預算安排上加大對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成效突出部門(單位)的支持力度。四是規范購買服務行為,及時總結推廣可復制的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辦法。
同時,政府采購執行方式將進一步創新。將進一步優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定期梳理并動態管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保留通用性強的品目,刪除使用率不高的品目。提高采購限額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工程類項目省級采購限額標準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省級貨物、服務類項目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由16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推行“互聯網政府采購”新模式,建設公開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府采購電子商城。此外,將賦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更多采購自主權,可自行組織采購科研儀器設備并自主選擇評審專家,根據需要自主調整采購項目。
在提高政府采購管理服務效能方面,一是強化采購人的主導地位,采購人應依法編制、執行政府采購預算,加強需求管理,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全面公開政府采購信息。二是促進采購代理機構規范發展,加強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強化日常管理。三是建立評審專家庫動態管理機制,加強專家庫源頭管理。四是優化政府采購監管服務,搭建全省統一的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將監管要求、制度規定以及服務措施嵌入系統中,以信息化促進政府采購活動標準化、規范化、便捷化。
姜龍說,新出臺的意見將進一步完善工作保障機制,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完善組織領導體系,明確部門職責分工。省政府建立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省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深化信息公開機制,保障當事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建立信用信息記錄、查詢與使用制度,對各方當事人實行守信激勵、失信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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