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國內三大期交所集體發布調控政策,不僅上調了焦煤、焦炭等多個品種手續費和保證金,同時調控范圍還涵蓋了玻璃、甲醇和橡膠等“二線”熱門品種。
焦炭方面,大商所自2016年11月8日結算時起,焦炭、焦煤品種最低交易保證金標準提高至11%,漲跌停板幅度調整至9%。11月9日交易時起,焦炭和焦煤品種非日內交易手續費標準由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6提高至萬分之1.2。
甲醇方面,鄭商所自11月8日晚夜盤交易時起,將甲醇品種交易手續費標準由1.4元/手調整為2元/手,對日內平今倉交易,甲醇品種按6元/手計收;對非日內平今倉交易,甲醇品種按2元/手計收。
橡膠方面,上期所對天然橡膠相關合約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做出調整,自11月9日起天然橡膠1701合約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從成交金額的萬分之0.45調整為成交金額的萬分之1。非日內平今倉交易手續費收取標準維持不變。
受此影響,焦煤、焦炭等黑色系商品期貨全線“熄火”,動力煤主力1701合約報收跌停。至8日夜盤,仍未止住跌勢,焦炭、焦煤跌幅均超過2%。而甲醇、橡膠期貨價格也戛然止漲,呈震蕩微跌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