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日前,有義烏網友爆料,他在義烏新馬路菜市場某水產攤位購買了40元螃蟹,但拿掉黑色塑料袋重新稱重計算后卻發現比原先的價格足足少了9元,相當于攤主將塑料袋以9元的價格“賣出”。當網友試圖與攤主理論時,攤主竟突然發火,稱不愿再把螃蟹賣給該網友。
記者購買的蝦在公平秤重新稱重,顯示為27.3元。
記者暗訪:0.1kg的黑色塑料袋被納入計量
為了核實菜市場水產攤位是否存在這一現象,10月27日早上,記者來到新馬路菜市場進行暗訪。
記者來到菜市場入口右面拐角處的一家水產攤位前購買了一斤蝦,攤主用黑色塑料袋將蝦裝好后稱重,一斤蝦正好30元。記者付賬后拿著購得的蝦去往設立在菜市場門前的公平秤上重新稱重,公平秤顯示重量0.455kg,價格應為27.3元。
隨后,記者將袋中的蝦取出,將黑色塑料袋放在公平稱上,顯示這只塑料袋的重量為0.1kg。也就是說,記者買到的蝦實際重量為0.355kg,按照該攤位賣出的蝦每市斤30元價格計算,應為21.3元,其中僅一只塑料袋的價格就“賣”了6元錢。
記者將蝦拿回水產攤位,詢問攤主是否能用自備的塑料袋再進行一次稱量,攤主說:“用自己的塑料袋稱重,蝦就賣35元一斤。”面對記者更換塑料袋稱重的再三要求,攤主最后也僅同意給記者補上了缺斤少兩的幾只蝦。
裝蝦用的黑色塑料袋的重量,“價值”6元。
菜市場管理部門:不允許商家在稱量時使用加厚塑料袋
記者觀察發現,大部分水產攤位都在使用這種質地較厚的黑色塑料袋,在稱重時也都將塑料袋的重量計算在內,而水產品塑料袋在淘寶的批發價格,型號較小(寬24cm長45cm)的加厚塑料袋大致在8-10元50個,型號較大(寬36cm長51cm)的加厚塑料袋大致在21-25元50個。
針對這一現象,記者詢問了菜市場管理部門的周先生,他說:“商家使用這類黑色塑料袋的現象較為常見。商戶使用這類塑料袋,有部分原因是由于擔心消費者在將新鮮海鮮拎回家的過程中可能出現一般塑料袋破損的情況,商戶可以給消費者提供這種加厚的塑料袋,但在稱重時使用是決不允許的。”
據了解,早在2004年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就聯合下發《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產品,負偏差不得高于5克。并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將包裝物的重量計入商品的凈重,不得拒絕消費者對計量的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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