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國VOCs(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與治理市場發展研討會在人民日報社新媒體大廈舉行。來自中央有關部委、地方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的30余位環境保護和空氣治理權威人士參加研討會。會議期間關于VOCS治理問題,相關人士做了如下探討。 VOCs 揮發性有機物,是指常溫下飽和蒸汽壓大于70Pa、常壓下沸點在260℃以下的有機化物,或在20℃條件下蒸汽壓大于或者等于10Pa具有相應揮發性的全部有機化合物。我國作為制造業大國,VOCs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一位,VOCs治理一直以來都是我國化工企業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重點和難點之一。國內對人為源VOCs的監測和治理就顯得迫在眉睫。
VOCs校準標準儀器與技術存在缺口 國家環境測試中心主任黃業茹表示,我國VOCs監測技術水平還有待提高,特別在設備方面還有很多欠缺。其中,不管監測裝置如何先進,監測方法如何科學,我們的校準沒有標準,這是我們現在所面臨的最大的一個問題。 目前,我們國內還沒有一家科研機構或者企業,能夠拿出和美國DK水平相當的標準物質,所以低濃度標氣只能依賴進口。沒有這個物質,儀器就沒有標準。如果想評估VOCs治理技術的先進性,要評估它治理前后的差別,拿濃度來說明治理的效果,校準的標準就格外重要。如果校準得有誤,一切就變得沒有依據了。這是黃業茹認為面臨最大的挑戰,標氣的生產問題也是科研機構、企業要投入研究的。 VOCs制定監測儀表標準刻不容緩
蔣淑軍介紹說,VOCs污染的問題越來越凸顯,國家越來越重視它的治理和減排。“‘十三五’規劃綱要里面明確提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總量控制。全國排放總量也要下降10%以上。針對整個目標,國家和地方的政府也做了許多的努力,在“十三五”規劃綱要出臺以后,今年7月份又發布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削減行動計劃,對11個重點行業提出明確的削減目標和減排手段。部分省市也響應了國家的號召,開展VOCs排放收費,截至目前已經有15個省市響應國家號召,開展VOCs排放收費。”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高健表示,VOCs像過去的煙塵、氮氧化物一樣,也應作為一個重要的物質來控制。針對全國VOCs污染的壓力,環保部陸續發布了一些關于VOCs監測治理方面的標準和方案,進行全國VOCs的治理。目前在VOCs監測方面,環保部監測司和大氣司共同指導VOCs監測減排。 臺灣地區的環保署從1994年開始建立監測站,目前有80多個,監測站的監測對象是CO、PM2.5和氮氧化物等,在臺灣人口比較密集的地方,每一個小時提供一個監測數值。王家麟說,“監測站是一個耳目,了解到底空氣品質如何改善,改善的成果以及速度,透過監測站可以了解。”除了監測手段,還有法規做保障。王家麟說,比如規定大型的VOCs排放口必須安裝連續監測設備,對于它的排放必須如實掌握。 在健康中國的大時代背景下,環境監測與治理尤為重要。近年來我國陸續出臺多項相關政策法規助力VOCs治理,如《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止“十二五”規劃》、《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大氣污染行動計劃》、《工信部關于石化和化學工業節能減排的指導意見》、等多項政策和措施。 從治理效果來看,雖然政策不斷落地,力度不斷加強,但治理成效卻并不明顯。據環保部監測的2015年第三季度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超標天數比例超過20%的城市占比達43.3%,其中超標比例超過50%的達6.8%。霧霾的經久不散,已對民眾生活造成影響。而現在對于監測的儀器儀表與技術校正標準正是目前之重,將對于VOCs治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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