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啟動,10月17日,市安全監管局通報了一批企業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經群眾舉報,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核實,位于寧河區蘆臺鎮蘆漢路40號的天津市蘆臺春釀造有限公司,在用倉庫和綜合車間未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相關手續。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位于西青區興華道15號的飛思卡爾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未對甲醇、乙醇、丙醇進行專庫存放。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位于河北區革新道的天津市重光五金制品廠,未對液氨儲存、使用場所的氣體報警裝置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保證其正常運轉。
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位于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工業園三星路11號的天津市金瑞達表面技術有限公司,未對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設置明顯標志。
市安全監管局及有關部門正在對相關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將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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