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省環保廳舉行立法聽證會,就正在制訂的《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
據介紹,目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廢棄物、廢棄電子產品、報廢汽車、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棄物逐年增加,直接影響社會、經濟、生態及環境發展質量。200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在實踐中與現實情況存在差距;省級層面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對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有一些零散的表述,但遠不能滿足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實際需要。自2013年開始,省環保廳即著手起草《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
在廣泛調研和借鑒外省經驗的基礎上,省環保廳提出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征求意見稿)》。該征求意見稿提出,對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其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情況納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不合格者納入“黑名單”;對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在利用和處置過程中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固體廢物,設定為“嚴控廢物”,由省政府制定分類管理名錄,嚴格按相應程序處理;對農業固廢、養殖糞便、建筑垃圾等污染,提出了相應防治辦法;參照排污權交易模式,建立危險廢物產生量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
《意見稿》強化了危險廢物跨省轉入管理。明確提出,“禁止省外危險廢物轉移至本省行政區內貯存或者處置”,嚴格控制從省外轉入可利用廢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時限等做出了明確規定。
聽證會上,來自政府職能部門、社會組織、民間團體等的30多名代表,就《意見稿》內容提出了各自意見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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