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包裝網訊】近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2016年廣東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產品省級監督抽查情況予以通報,共抽查了626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18批次產品不合格。其中,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將被依法處理,并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廣東省質監局抽查了626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其中18批次產品不合格
近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對2016年廣東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產品省級監督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本次抽查了626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按照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產品標準對脫色試驗、蒸發殘渣、重金屬(以Pb計,4%乙酸)、高錳酸鉀消耗量、甲苯二胺(4%乙酸)、溶劑殘留量總量、苯類溶劑殘留量等項目進行檢驗,其中18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溶劑殘留量總量和苯類溶劑殘留量。
2016年廣東省食品用塑料膜(袋)等產品省級監督抽查不合格名單
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將被依法處理,并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廣東省質監局已責成企業所在地市質監局依法對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進行處理,包括要求有關企業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措施落實整改;將本次抽檢不合格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強化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專項抽檢力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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