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加快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十條政策措施,日前通過其官方網站正式公布。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執行期為5年。
新政從提高行政審批效率、提升科技支撐能力、賦予人財物管理更大自主權等角度全方位、精準發力,通過放權、引智形成并放大政策合力,將示范區打造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試驗田,為老工業基地加快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供路徑示范。
據悉,今年4月,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正式獲批。作為沈大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兩核”之一,沈陽市以渾南區沈陽高新技術開發區、沈陽國家大學科技城、渾南國際新興產業園、泗水科技城及和平區三好街、長白島經濟區為創建主體,實施“沈陽-中國2025·智造谷”戰略,加快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
此次發布的十條政策措施中,首批下放27項市級行政職權和實行“無費區”管理最為引人矚目。這27項市級行政職權包括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權限、內資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申報推薦和監督管理權限等方面,涵蓋領域廣泛。
“無費區”管理指的是,除資源類、補償類收費外,示范區內免征涉及企業的其他行政事業性收費。凡企業涉及收費項目時,由行政事業性收費部門按照收費標準核算收費數額,并將收費數額報送所在區財政部門,再由所在區財政部門根據報送數額分別計算上繳國家、省、市的資金數額,并據實支付。
針對產業、企業發展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沈陽市將制定示范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符合目錄的用地項目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且不低于土地成本及按照規定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確定。示范區內符合產業目錄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機器人和智能制造、生物醫藥、數字醫療、民用航空、新能源汽車等主導產業的企業,可實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來源:互聯網)
標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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