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也將建設交警中隊,并配備酒精測試儀器等。近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加強農村交警中隊建設,同時加強農村交警中隊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酒精測試儀、執法記錄儀等。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包交通主干道,鄉鎮干部包村、包農村公路,村(居)委會干部包車輛、包路段、包駕駛人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責任制;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要根據農村趕集日、節假日等重點時段交通安全特點,組織公安、交通運輸、農業(農機)等成員單位,開展常態聯合執法檢查;建立農村交通管理服務站,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協辦、代辦機動車登記、駕駛人審驗、違法處理等交通管理業務;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沿線以及城市(含中心鎮)周邊的行政村(包括涉農社區)要建立交通安全勸導隊;并根據人口、道路、車輛及駕駛人數量等因素,科學選址、合理布局農村交警中隊。
進一步充實農村交通民警隊伍,選調一批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的優秀年輕民警擔任農村交警中隊長;進一步加強農村交警中隊業務用房及裝備建設,配備必要的酒精測試儀、執法記錄儀、辦公用電腦等裝備。
標簽: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