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2016年8月8日消息,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項目儲備庫已建設完成,共涉及具體工程項目4800多個,總投資超過4300億元。
上述逾4300億元的投資,共花落甘肅劉家峽、湖南三仙湖等15個湖泊和四川廣安等103個地市。近期,中央財政已下達2016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30億元。
據環保部規劃財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央專項資金將首先用于省級政府批復的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集中用于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等。
兩百地市申報,只錄半數
2016年2月3日,環保部聯合財政部以加急形式下發《關于開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項目儲備庫建設的通知》。儲備庫以地級市為單元進行申報。
根據上述通知,申報中央儲備庫需要滿足的條件包括:經治理能夠將現狀水質提升為三類水體的區域;京津冀區域優先支持消滅劣五類水體的區域等。
據中國環科院網站于2016年6月公布的數據,共27個省份202個地級及以上城市提交了申報材料,其中127個城市參加了現場技術審核會議。審核的要點包括水體重要性、績效目標、項目成熟度、投資規模與資金籌措等方面。
隨后,環保部決定將上述15個湖泊和103個地市納入2016年度中央儲備庫。
獎優罰劣,有進有出
首批納入上述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央儲備庫的103個地市,其中82個地市涉及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59個地市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49個地市涉及水質較好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19個涉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及污染修復,6個地市涉及跨界跨省份河流水環境保護和治理等水體保護。
儲備庫分中央儲備庫和省級儲備庫,水污染防治相關項目實施依托儲備庫開展。而對于未納入中央儲備庫的項目,中央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原則上不予支持。
據中國環科院網站的上述數據,2015年全年,共安排了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120億元。其中70億元為原江河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50億元用于北京市等17個省份開展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財政部《關于下達2016年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第二批)-用于重點流域、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的通知》則提出:鼓勵通過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形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且資金原則上不得層層切塊下達。
而納入儲備庫的項目也并非一成不變的。上述環保部規劃財務司負責人說,儲備庫中的項目信息將會定期補充和更新,有進有出,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實一批”的良性循環機制。
該負責人表示,對上年度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資金使用效益不高的省份,本年度不予安排資金或予以適當扣減,以體現罰劣;對上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相關考核成績優良,項目儲備庫基礎扎實的省份,新增納入本年度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并予以重點支持,以體現獎優。同時也將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監督、審計等工作,確保專項資金用在刀刃上,促進水環境質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