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2日從內蒙古從自治區質檢局了解到,該局近日在對區內液化石油氣(LPG)、汽油、柴油3類產品開展的風險監測中發現,LPG產品摻二甲醚現象嚴重。
據了解,針對LPG中摻二甲醚情況,該局抽查了73家企業的74個批次產品,企業及批次合格率僅分別為58.9%和59.5%,個別樣品中二甲醚含量達到59.3%。
內蒙古自治區石油化工監督檢驗研究院高級工程師傅德慧表示,不合格批次之多和摻混比例之高,充分說明區內LPG產品中摻二甲醚現象十分嚴重,盡管二甲醚含量總體上相比之前已有所降低,但仍給廣大LPG用戶以及中小型充裝站帶來安全隱患。
據傅德慧介紹,二甲醚批發價格明顯低于LPG氣,為牟取更多利潤,一些不法LPG經營戶將二甲醚摻入瓶裝LPG中銷售。二甲醚作為一種新型燃料,并非不能使用,但需要配套使用特殊的鋼瓶和灶具。二甲醚性能與LPG相似,但爆炸極限范圍更大。二甲醚對密封橡膠墊具有溶脹作用,可導致氣瓶和灶具漏氣,過度吸入會使人頭昏、惡心、胸悶。二甲醚與LPG的混合氣體還會產生有毒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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