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澎湃新聞從環保部召開的媒體通氣會上了解到,近日,環保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等30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啟動環保嚴重失信企業懲戒機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副司長李聚合向澎湃新聞表示,“這個失信聯合懲戒備忘錄的簽署,既是環保領域的一件大事,也是國家有關部門聯手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又一重大行動。”
備忘錄明確了聯合懲戒對象為在環境保護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聯合懲戒措施有限制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融資行為,停止優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
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在通氣會上表示,今后,環保部將定期匯總懲戒對象的相關信息,并提供給各有關部門,同時向社會公布;各部門按照備忘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懲戒對象實施聯合懲戒,并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
對這一新的舉措,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表示,備忘錄以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為特點,旨在通過環保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部門共享,依法依規運用信用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企業環保自律、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環保守法氛圍。
別濤告訴澎湃新聞,2013年環保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已列出14項環境信用評價的具體情形,企業具備其中之一就會被列入失信名單。
“我們鼓勵失信企業積極整改,開展信用修復。”別濤表示,失信名單將會動態更新,企業信用評價每年一次,但在網上失信名單會掛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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