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發布2015年度部門決算,其中特別提到,2015年科技部對“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簡稱儀器專項)進行了預算績效評價。
績效評價報告顯示:
產出方面:專項2015年度自主研發科學儀器513臺,總體達到各任務書中相應階段的指標要求,在儀器設備研發、應用、工程化、產業化過程中有一定的高附加值產出;申報或授權專利531項;獲得軟件著作權199項;培養中青年高層次人才142名,高層次創新團隊23個;多元化經濟投入如企業自籌、風險投資等總量超過預期目標,截至2015年10月,自籌資金已到位約25億元。
效果方面:通過專項的實施,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部分專項研發的儀器設備如PM2.5自動監測儀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達60%以上、細粒子與臭氧激光雷達在國內招標中標率達到70%以上,取得了市場領先地位;企業逐漸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和投入的主體,對相關領域技術進步的帶動作用顯著,對科學儀器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明顯,對實現科學儀器國產化的促進作用較強,對提高相關領域國際水平和地位的推動作用較強;研發相當數量的應用于環保領域的儀器產品,對保護生態環境起到積極作用;對相關領域重大研究方向和內容持續開展的推動作用明顯,對項目相關持續投入與支持的帶動作用較好;實施單位對管理服務的滿意度和儀器用戶對產品的滿意度均達到80%以上。
此外,專家組還建議結合專項特點,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年度績效指標內容,例如:市場占有率、國產化程度等。加強與相關計劃(專項)的銜接與互動、加強與產業鏈的配套與服務設計等,不斷完善成果交流平臺建設,促進項目成果轉化推廣。
“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績效評價報告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立項背景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和《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支持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2011年中央財政首次設立了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以下簡稱“儀器專項”)。財政部、科技部于2011年聯合發布《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財教[2011]352號)。
(二)績效目標
1.專項績效總目標
專項主要支持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實施以需求為牽引,以應用為導向,推進政產學研用結合,提高我國科學儀器設備的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裝備水平,支撐科技創新,服務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
2.2015年績效目標
圍繞科技、經濟和民生的重大應用需求,集成國家自然基金、973、863、國家支撐計劃、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相關成果,形成“皮實耐用”的先進科學儀器設備產品,推動成果產業化應用,實現我國科學儀器設備自主研發大發展。2015年中央財政批復專項經費114,457萬元。支持對象和范圍包括: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術的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基于已有重大科學儀器設備(裝置)創新成果的工程化開發;重要通用科學儀器設備(含核心基礎器件)的開發;其他重要科學儀器設備的開發。
二、績效評價工作情況
(一)評價依據和評價原則。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11]285號)等績效評價制度以及專項相關管理制度,評價機構通過案卷分析、現場檢查、問卷調查、走訪調研、領域內專家座談等方式獲取專項績效信息,并結合主管部門提交的績效報告、年度執行情況報告等資料的基礎上,遵循“科學規范、公正公開、績效相關、獨立評價”的原則,對專項進行了績效評價。
(二)評價指標體系。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預算績效評價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的通知》(財預[2013]53號)要求,結合專項特點,細化了該專項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包括投入、過程、產出、效果4個一級指標,下設若干二、三、四級指標,指標分值為100分。
(三)評價方法。結合專項的特點和管理模式,以專家評價法為主,輔以目標結果比較法、問卷調查等方法實施評價。為了更全面地反映專項資金績效、提高評價效率,采取全面統計分析與現場驗證相結合的方式,即收集項目年度監測報告、中期評估報告、財務巡檢報告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選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實施效果顯著的單位作為現場調研對象,對具體項目實施的績效情況進行了復核和驗證。
三、綜合評價情況及評價結論
經綜合評價,專項績效評價得分為94分,績效級別評定為有效。
(一)投入方面。該指標分值20分,評價得分19分。專項立項依據明確,建立了專門的管理辦法,明確了立項規定,立項程序規范,項目決策程序規范;績效目標符合政策目標和部門發展要求,與部門職責、事業發展方向相符,目標預期產出和效果與專項年度經費投入基本匹配;績效指標經過細化,與專項年度任務和計劃相符,績效指標總體較清晰可考核,其中個別績效指標有待進一步明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專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二)過程方面。該指標分值24分,評價得分22.5分。建立了較健全的業務管理制度,且制度合法、合規,有較突出的創新性;項目管理實施較為合規,項目調整規范,文件管理規范,項目實施條件落實到位,執行過程中存在組織部門未能按要求組織監督管理的現象;項目質量要求明確,質量控制有效,信息反饋有效;項目財務管理制度較健全且合法、合規,資金撥付程序規范,資金使用基本符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未發現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財務管理要求明確,財務控制有效,信息反饋有效。
(三)產出方面。該指標分值26分,評價得分25分。
專項2015年度自主研發科學儀器513臺,總體達到各任務書中相應階段的指標要求,在儀器設備研發、應用、工程化、產業化過程中有一定的高附加值產出;申報或授權專利531項;獲得軟件著作權199項;培養中青年高層次人才142名,高層次創新團隊23個;多元化經濟投入如企業自籌、風險投資等總量超過預期目標,截至2015年10月,自籌資金已到位約25億元。
(四)效果方面。該指標分值30分,評價得分27.5分。
通過專項的實施,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部分專項研發的儀器設備如PM2.5自動監測儀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已達60%以上、細粒子與臭氧激光雷達在國內招標中標率達到70%以上,取得了市場領先地位;企業逐漸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和投入的主體,對相關領域技術進步的帶動作用顯著,對科學儀器產業發展的推動作用明顯,對實現科學儀器國產化的促進作用較強,對提高相關領域國際水平和地位的推動作用較強;研發相當數量的應用于環保領域的儀器產品,對保護生態環境起到積極作用;對相關領域重大研究方向和內容持續開展的推動作用明顯,對項目相關持續投入與支持的帶動作用較好;實施單位對管理服務的滿意度和儀器用戶對產品的滿意度均達到80%以上。
專家組建議結合專項特點,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年度績效指標內容,例如:市場占有率、國產化程度等。加強與相關計劃(專項)的銜接與互動、加強與產業鏈的配套與服務設計等,不斷完善成果交流平臺建設,促進項目成果轉化推廣。
四、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建議
儀器專項在其管理機制上不斷進行探索、實踐和創新,有較為成熟的經驗和做法,這些做法也為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提供了重要借鑒。具體來說,在項目組織上以需求為導向,尊重企業自主決策,支持企業成為項目實施的主體;在項目立項上建立第三方評審機制,技術與非技術評審并重,技術上委托工程院進行獨立第三方評審,非技術評審重點評估牽頭企業資質、工程化和產業化能力、知識產權和利益分配機制等;在經費支持上探索前端少量資助后端主要資助的模式和彈性撥款制度,既不同于傳統意義上的前端資助,也有別于目前部分項目采用“后補助”模式,同時為提高經費使用效率,實行依據任務、經費執行進度和實際需求相結合的彈性撥款方式;在過程管理上引入項目技術專家組、項目監理組、項目用戶委員會“兩組一委”監督管理體系,探索項目監理、項目監測、中期評估和財務巡視相結合的過程管理方式,特別是中期評估中引入中期評估技術等級、技術就緒度等級和中期評估財務等級評價,直接影響到承擔單位項目年度及執行后期的資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了專項經費的安全合理使用;在項目驗收上改變傳統“不挪窩”的驗收方式,探索異地評測,注重性能指標、日常測試結果和用戶反饋等,重點關注可靠性和穩定性。建議將評價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為今后項目管理實施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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