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簡稱“經合組織”)30日發布新聞公報說,日本多年來打擊跨國賄賂力度不夠,應采取措施將打擊跨國行賄作為當務之急。
經合組織說,日本自1999年將為獲取商業利益而賄賂海外公職人員的行為入罪以來,僅對日本企業的海外行賄發起4項訴訟。自2002年以來,經合組織反賄賂工作組一直要求日本加強打擊日企在海外商業活動中的賄賂行為,提高落實經合組織反賄賂公約的力度。
經合組織反賄賂工作組主席德拉戈·科斯說:“日本應知道……由于日本在全球經濟版圖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缺乏反行賄的熱忱將損害其他國家在全球范圍內打擊賄賂行為的努力。”
經合組織呼吁,日本應修改國內立法,使行賄海外公職人員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再保有非法所得。經合組織還建議日本調集公共資源,加強對日企跨國行賄行為的偵查、預審和起訴。
(來源:全球五金網)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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