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提出到2020年,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到本世紀中葉,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從長遠來看,“土十條”給土壤污染修復治理市場帶來的市場空間非常大,相對來說投資風險也非常高,節能環保產業該如何選擇進入細分領域的方式呢?看看四家證券機構的看法。
中信投建證券觀點
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建設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
“土十條”開篇就提出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另外,計劃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建成國家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
我們認為,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和國控監測點位設置將催生土壤環境監測及控制體系的訂單,有利于相關上市公司戰略布局的兌現以及專利技術的運用,率先進入環保大數據市場。
污染防治落實先行區,推進技術應用試點
“土十條”提出在8個污染耕地集中省份優先組織開展治理與修復,并于2016年底前在臺州、黃石、常德、韶關、河池和銅仁啟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另外,在2020年底前分批實施并完成200個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形成一批易推廣、成本低、效果好的適用技術。
我們假設按照6個防治先行區各投資2億元,200個技術應用試點項目各投資3000萬元,測算出“土十條”帶動財政撥款72億元。防治先行區的建設對全國土壤修復治理的普及產生示范作用,而實施技術應用試點項目能結合實際,更快提升針對重金屬及農藥污染的治理能力。此外還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與修復面積達到1000萬畝,假設按照平均每畝污染處理1萬元測算,將形成1000億元的治理修復市場空間。
實施農田分類管理,落實嚴格管控
“土十條”提出按污染程度將農用地劃為三大類,未污染和輕微污染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和中度污染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劃為嚴格管控類,以耕地為重點,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此外,永久基本農田施行嚴格保護,加強對嚴格管控類耕地的用途管理,防止企業污染。
我們認為,當前農田環境質量堪憂,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19.4%,主要污染物成分復雜。實施分類管理并嚴格管控將從源頭上遏制新的污染土地產生,有利于將資源集中運用于當前污染地塊的治理與修復中,加速改善進程。
設立專項資金,鼓勵多元融資渠道
計劃提出,各級財政將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于土壤環境調查與監測評估、監督管理、治理與修復等工作。同時,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發揮政策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引導作用,為重大污染防治項目提供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股票,通過發行債券推進治理與修復,在防治先行區開展試點。有序開展重點行業企業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土十條”還鼓勵發揮市場作用,通過PPP模式發揮財政資金撬動功能,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防治。
在“土十條”出臺之前,部分地區土壤修復有關實施計劃已提上日程,但大部分方案中資金都來自企業、地方政府預算及重金屬污染治理專項資金。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填補了渠道缺失,而PPP模式、股票、債券、保險市場的參與更是給行業相關公司帶來更多的融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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