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以來,PPP模式再次被推廣,一共經歷了四個階段。
(1)第一階段是籌備探索階段,2013年11月到2014年12月,主要是財政部和發改委各自為戰,示范項目以存量項目包裝為主。
(2)第二階段是突破推廣階段。2015年1月到2015年5月,這是PPP最關鍵的一個突破階段。PPP的政策首次從部委層面升級到中央層面,三部委聯合發布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國務院常務會做出明確指示。更重要的是,發改委組織地方上報了第一批PPP項目庫進行大規模推介,地方的熱情被徹底點燃了,很多項目開始包裝成PPP。
(3)第三階段是加速簽約的蜜月階段。從2015年6月到2015年12月,在中央的頂層設計明確之后,地方掀起了一陣PPP熱潮。第一,幾個代表性的省市先后召開PPP簽約大會進行集中推介、招標和簽約,簽約規模急劇攀升。第二,簽約的好項目越來越多,一些經典項目產生了一定的示范效應,形成良性循環,加快了簽約速度。第三,一些地方開始成立地方性的PPP引導基金,真金白銀的刺激了PPP發展。總體來看,由于政策陸續突破,前期積累的好項目多,而且問題還未充分暴露,PPP各方還處于蜜月期,所以PPP經歷了發展最快的一段時期。
(4)第四階段是問題暴露之后的攻堅落地階段。經過前期PPP模式的快速發展,PPP在落地過程中一些現實問題也逐步顯現。第一,財政部和發改委之間的機構沖突。第二,招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的沖突,目前沒有上位法的情況下,無法裁決。第三,地方政府信用缺失,把亂七八糟的項目都包裝成PPP,社會資本參與意愿不高。第四,PPP項目質量不高,重融資而輕運營,大部分是走老路。隨著這些問題的凸顯,中央和地方在這個階段都開始陸續出臺一些針對性的改進措施,來克服PPP落地的瓶頸,提高PPP的項目質量。這段時間PPP簽約的速度慢下來了,但逐步開始有一些項目開工建設,落地生根。
第一階段:從2013年11月到2014年12月,籌備探索階段
從2013年11月到2014年12月,這個階段主要是財政部和發改委各自為戰,各自進行一些基礎定義、研究和準備工作,示范項目以存量項目包裝為主。最早中央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但還沒有明確提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概念。
1. 提出概念:明確模式定義。2014年5月,財政部成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工作領導小組。2014年9月財政部下發《財政部關于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有關問題的通知》(76號文),這是部委級別首次專門就PPP模式發布的框架性指導意見。對PPP模式進行詳細明確的界定,詳述了PPP模式的重要意義,部署了PPP推廣事宜。
2. 創造條件:地方投融資改革。2014年10月頒布的“43號文”,明確提出剝離城投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提出“推廣使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業投資和運營。”這實際上為地方投融資模式的轉變和PPP模式的發展埋下了種子。
3. 走向實踐:頒布指南,成立PPP中心,推出示范項目。2014年11月和12月,財政部和發改委分別頒布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和《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從項目操作流程、創新金融支持等多層次多角度指導PPP項目運作實施,標志著PPP正從理論走向實踐。2014年12月,財政部成立PPP中心,著手PPP工作的政策研究、咨詢培訓、信息統計和國際交流等,并公布首批示范項目,共計30個,總投資規模約1800億元。示范項目是由各省財政部門推薦,財政部組織專家評審選出的,涉及軌道交通、供水供暖、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等多個方面,以存量項目為主,且多已投入運行。
表1 PPP綱領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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