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稅大觀發布一篇題為“則西之死的反思,誰該貢上那顆該殺的人頭?”的文章,引發了業內關于PPP的思考。以下為四位業內資深人士的評論:
E20研究院執行院長、E20環境平臺高級合伙人薛濤:
記者杜濤很及時的把“則西百度”事件話題延伸到了PPP。今天正啃著《PPP革命》這本書,不時掃下朋友圈,疑惑多多暴漏理論修養不足不由的呼喚下教父來解答下這些疑問。
1、公共服務和私營業務之間的界限其實很容易模糊,比如百度搜索已經幾乎具備了公共產品的特質---不可或缺(因為黨不讓谷歌來)、被廣泛使用、大量沉默成本、用戶成本相對較低(看似免費,服務失敗(則西案也算一種)時則損失可以巨大)、涉及服務網絡。當非公共產品公共化(移動互聯加劇了這個過程)政府的責任該如何體現?
2、醫院這類公共產品已經在第一期市場化中千瘡百孔,PPP2.0時代又會發生什么?其他領域在社會資本直接面對用戶特許經營的模式下,比如養老啥的,未來又會發生神馬?另外這也說明一定要把特許經營和政府購買型PPP分開的必要性啊,前者更易監管不到位危害百姓。
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建設管理系教授、著名PPP和項目管理專家王守清:
不管特許經營還是政府購買服務,必須:1)政府監管;2)公眾監管;3)第三方(專業機構)監管;媒體監管。不符合要求,使用者和政府拒絕支付,施以重罰,列入黑名單…
另補:
昨天在某PPP微信群中,結合則西事件討論非常熱烈,發改委、財政部、保監會、亞開行、國咨、律師、記者等各路PPP大咖積極參與,E20給整理成文。
之后又就PPP目前推廣問題,特別是過熱和變形問題,熱烈研討。我的發言更多,但上文已經刊出,關系不那么密切。下面文字和截屏補上我的主要發言,供參考(個別文字有微調)。
現在可怕的是有的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的考核指標有PPP數量。有地方官員說:財政承受力評估不做假就做不了幾個PPP項目。其實不是各部委PPP文件不對(當然有協調不足的問題),主要是地方政府把PPP玩壞了。地方政府用的“政府采購”不少是偷換概念,與中央部委說的規范PPP中的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也差距太遠。
現在對PPP,宣傳要降溫,考核地方不應考核PPP數量和落地率,要嚴控10%財政承受力。要加強政府債務管理,PPP是加強政府債務管理的產物,但正在淪為政府融資變相舉債工具,如果控制不好,后果比BT大和影響長。
等一些PPP項目出問題后,大家就開始吊打PPP了,全然忘了真正的干系責任人,就像BT項目出問題后(如造價比傳統模式高太多、地方政府寅吃卯糧形成20萬億地方債、政府無力回購后違約等),中央2012年463號文封殺BT,似乎是BT的錯了!
目前不少中央部委政策出問題,是有的地方政府亂來,有的咨詢/律師又把控不住(不聽話拿不到項目和咨詢費),專家還到處誤導政府官員和投資者。PPP出問題,不少PPP的錯,是做PPP的人和相應制度的問題。
我曾經提過的“構建中國PPP法律和制度體系”一文中的四大原則,基本上沒有實現(但中央文件有提),但應該大家都已明白該努力了,任重道遠。在國內,學術界很難也不敢影響政府,只能靠群內官員、咨詢和律師。
標簽: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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