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當前煤電行業產能過剩問題突出,煤電新開工規模受到嚴控,我國將取消一批不具備核準條件的項目、暫緩一批項目核準、緩建一批已核準項目。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熱電聯產項目卻在沐浴政策甘霖。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對外發布《熱電聯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熱電產業健康發展,解決我國北方地區冬季供暖期空氣污染嚴重、熱電聯產發展滯后、區域性用電用熱矛盾突出等問題。
熱電聯產集中供熱一直備受青睞
據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專家于長友、薄煜介紹,目前,我國城市和工業園區供熱已基本形成“以燃煤熱電聯產和大型鍋爐房集中供熱為主、分散燃煤鍋爐和其它清潔(或可再生)能源為輔”的供熱格局。
截至2014年底,熱電聯產機組容量在我國火電裝機容量中的占比達30%左右,裝機容量及增速均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記者了解到,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具有能源綜合利用效率高、節能環保等優勢,一直備受青睞。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04年發布的我國首個《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中,熱電聯產即被列為十大節能重點工程之一。《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行動計劃(2014-2020年)》也明確要求,積極發展熱電聯產。
此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指出,未來熱電聯產發展將遵循“統一規劃、以熱定電、立足存量、結構優化、提高能效、環保優先”的原則,力爭實現北方大中型以上城市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率達到60%以上,20萬人口以上縣城熱電聯產全覆蓋,形成規劃科學、布局合理、利用高效、供熱安全的熱電聯產產業健康發展格局。
直指行業三大發展矛盾
國家能源局電力司司長韓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當前我國北方部分采暖城市熱電聯產率僅為30%左右,剩余部分主要靠散煤燃燒,這意味著熱電聯產在今后一段時間內替代散煤的任務很重。
之所以出臺《熱電聯產管理辦法》,主要是解決目前熱電聯產行業發展面臨的三大突出矛盾。
第一,用電增長乏力,部分地區用電量甚至出現了負增長,但當地用熱需求卻持續增加,使得大型抽凝熱電聯產發展方式受限。
第二,此前建設的熱電聯產主要采用抽凝機組,例如單機容量為35萬千瓦的抽凝機組,這種大容量機組的供熱能力很強,但效能卻很難發揮,熱電比很低。
第三,最應該出現在熱電聯產一線的背壓機組并未得到有效發揮,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相關政策未得到有效落實。“具體來講,大家都不愿意投資背壓機組,因為背壓機組完全是按照‘以熱定電’的原則運行,夏天熱負荷低時需要停機,此時機組投資效率無法保障。”
另據韓水介紹,為避免熱電聯產的大力推廣與煤電產能控制產生矛盾,《管理辦法》主要采用了兩方面措施:
一是加大節能改造,即有電廠的地方通過改造實現供熱;
二是在電力富余地區主要采用背壓機組,如2臺5萬千瓦的背壓機組,供熱能力相當于1臺35萬千瓦抽凝機組,且能效遠高于后者。
力促背壓機組發展
據記者了解,背壓熱電機組具有多項突出優勢,例如,與抽凝式熱電機組(或常規燃煤發電機組)相比,其設計供電標煤耗低約70(或110)克/千瓦時甚至更多,且設計全廠熱效率可高出約20%或35%。與此同時,在相同供熱量和環保排放標準條件下,背壓熱電聯產機組污染物排放總量也遠低于大型抽凝機組,可減少30%以上。
據于長友、薄煜介紹,為了推動背壓機熱電聯產的發展,《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熱電聯產項目應優先采用背壓熱電機組。對于采暖型背壓熱電機組項目,則進一步提出了鼓勵發展背壓熱電機組的相應支持政策。
一是采用兩部制電價給予適當支持。
考慮到背壓熱電機組在非供熱期無法運行,運行小時數遠低于常規電源,有條件的省份可對背壓機組采用容量電價加電量電價的兩部制電價模式;
二是給予與其他熱源同等的補貼支持政策。
背壓熱電機組以供熱為主發電為輔,節能、環保及社會效益顯著,是高效環保型的民生基礎設施。地方政府應參照當地供熱燃煤鍋爐房相關政策給予財政補貼等政策支持;
三是實行發電優先上網、電量優先收購,即: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優先接入電網,所發電量全額優先收購;
四是背壓熱電機組裝機容量不受國家燃煤電站總量控制目標限制,其裝機容量不占用火電裝機總量控制指標;
五是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投融資模式參與建設背壓熱電機組,實現產業升級、供熱接續和就業穩定;
六是探索背壓熱電企業參與售電側改革。結合電力體制售電側改革方案,鼓勵背壓熱電企業組建售電公司,對其供熱范圍內的用戶開展售電、售熱綜合性業務。
與背壓機備受推崇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管理辦法》要求嚴格控制規劃建設大型燃煤抽凝式熱電機組。例如,規劃新建2臺30萬千瓦級抽凝熱電聯產機組的,須滿足機組預期投產年,所在省(區、市)存在50萬千瓦及以上電力負荷缺口;2臺機組與調峰鍋爐聯合承擔的供熱面積達到1800萬平米;采暖期熱電比應不低于80%;項目參與電力電量平衡,并納入國家電力建設規劃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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