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強化環境硬約束,推動去除落后和過剩產能”方面,環保部認為,去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首要任務。要明確重點任務,加大環境監管力度,積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要突出抓好鋼鐵、煤炭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
今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也是推行供給側改革的第一年,環保領域作為當前經濟形勢下的新增長點,如何把握好結構性改革契機?環保工作與供給側改革的關系是什么?未來,環境保護將在哪些方面推進?
日前,環保部作出了解答。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環境保護部出臺《關于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包括取締“十小”等污染嚴重企業、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等18項措施。
在“強化環境硬約束,推動去除落后和過剩產能”方面,環保部認為,去產能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首要任務。要明確重點任務,加大環境監管力度,積極促進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要突出抓好鋼鐵、煤炭行業環境保護綜合整治。
《意見》提出,要加快清理整頓違法違規建設項目。2016年底前全面清理整頓違法違規建設項目,5月底前限時完成排查任務,列出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單。對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淘汰關閉一批、整頓規范一批、完善備案一批”。
同時,各地要加快推進取締“十小”等污染嚴重企業,對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10個行業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對于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污染嚴重的小型工業企業,要依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環境質量狀況,確定“十小”企業名單并全部予以取締。對于其他行業污染嚴重、達標無望的小企業,也要依法實施取締。
此外,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實現2016年全國淘汰380萬輛黃標車和老舊車,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全國范圍的黃標車。與此同時,堅持行政約束與經濟激勵并舉,推動出臺高污染車輛限行法規,依法劃定限行、禁行區域和時段并嚴格執行。認真落實國家已明確的補貼政策,加大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尤其是大型客貨車、出租車、公交車補貼力度,積極支持新能源車和節能環保車輛發展。
在“嚴格環境準入,促進提高新增產能質量”方面,環保部表示,將通過提高環境準入門檻,促進新增產能更優,新增產品更加環境友好,不斷滿足全社會日益增加的對高質量產品和服務的需求。
《意見》提出,優化新增產能布局和結構,加快開展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和長江經濟帶等地區戰略環評,研究提出“生態保護紅線、排污總量上限、環境準入底線”,為編制和實施城鄉建設、產業升級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提供指導。
加強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聯動。其中提出,全面開展產業園區、公路鐵路及軌道交通、港口航道、礦產資源開發、水利水電開發等重點領域規劃環評。對于重點領域相關規劃未依法開展環評的,不得受理其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此外,嚴禁新增低端落后產能。要求各地在制定產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時,要充分考慮當地環境質量狀況,嚴格控制超出本地資源環境承載力的新增產能,防范過剩和落后產能跨地區轉移。國家明令禁止審批的項目,各地必須嚴格執行。
同時,鼓勵發展優質產能。對于產品升級換代、工藝技術改造、環境綜合整治、城鄉污染治理、新興產業以及環保產業等建設項目給予大力支持。2016年底前,完成建設項目環評分類調整。
2015年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實現“十個更加注重”的轉變。其中一條是:保護生態環境,要更加注重促進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消費方式。
在“落實環境治理任務,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方面,環保部表示,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提出了明確的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污染治理任務,為環保產業擴大產業規模、優化產業結構、提高技術水平和市場化程度提供了大好機遇。環保產業發展也將為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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