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提高環境管理水平,規范環境監測工作,環境保護部決定制修訂《固定污染源廢氣二氧化碳的測定非分散紅外吸收法》等七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其中,為了規范環境空氣中甲烷、總烴和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方法,近日推出《環境空氣甲烷、總烴和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標準,并征求意見。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環境空氣中甲烷、總烴和非甲烷總烴的氣相色譜/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法,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在制定過程中大量文獻調研和基礎實驗,確定了標準方法的各項特性參數,編制完成了《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標準開題報告和標準方法草案,并報請國家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專家對標準開題報告和標準草案進行開題論證。
本標準與2010年就開始制定,經過了多年的修改。2010年,組織有關專家對本標準開題報告的技術路線和編制內容進行了詳細認真的評審。論證委員會通過該標準的開題論證,提出了4項修改意見和建議;2011年,按照開題報告評審要求,進行方法的補充實驗,整理匯總了實驗數據,進行了數據分析工作,編制完成了標準征求意見稿。2012年完成部分標準,并于2014年進行標準的整合。此次發出,力求做到征求社會廣泛意見,達到最優標準。
本標準驗證單位包括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蘇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泰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南通市環境監測中心站、鎮江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常州市武進區環境監測站、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江陰市環境監測站、南京市溧水區環境監測站、蘇州國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和南京白云化工環境監測有限公司。通過研究方法的關鍵環節,得到滿足環境管理要求的方法檢出限、測定下限、精密度和準確度等性能指標,真正做到環境保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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