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日本經濟產業省決定對中韓原產氫氧化鉀采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2016年3月28日,日本財務省所轄特殊關稅部門決定對中國原產的進口氫氧化鉀征收稅率73.7%的臨時反傾銷稅,對韓國原產的進口氫氧化鉀征收稅率49.5%的臨時反傾銷稅。自2016年4月9日起,開始執行該項措施。2015年4月3日,日本鉀肥工業會向日本經濟產業省和財務省提交對中韓原產的進口氫氧化鉀進行反傾銷調查的書面申請。2015年5月26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和財務省正式啟動對中韓原產進口氫氧化鉀的反傾銷調查。2016年3月25日,日本經濟產業省暫時裁定中韓原產進口氫氧化鉀存在傾銷事實、對日本國內產業構成了實質性傷害。
標簽:氫氧化鉀 臨時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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