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回顧了歐美發達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歷程,綜述了美國、歐盟大氣污染防治對策,分析了國外電力熱力、建材、石油及化工、鋼鐵冶金與鑄造、印刷涂裝五大行業的最佳可行控制技術。基于國外大氣污染控制經驗,為我國大氣污染控制提出了幾點建議。
關鍵詞:國外;大氣污染防治;對策;最佳可行控制技術
中圖分類號:X5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6-5377(2016)02-0056-05
20世紀30年代以來,隨著工業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歐美發達國家先后經歷了煤煙型污染、光化學污染、酸雨等一系列大氣污染問題。為了改善空氣質量,歐美發達國家進行了幾十年的治理,從中積累了大量防治對策及控制技術的經驗。通過實施各種計劃、執行日趨嚴格和完善的環境標準體系及排污許可證制度,輔以靈活的經濟措施,使歐美的能源結構和工業結構逐步趨于清潔化。城市大氣中的硫污染和煙塵污染基本得到解決,酸雨進一步加重的勢頭得以控制,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本文綜述了歐美發達國家的大氣污染防治對策及技術應用狀況,希望能給我國大氣污染控制提供一些借鑒。
1 發達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對策
1.1美國大氣污染防治對策
20世紀70年代末,美國先后頒布并實施了《國家環境政策法》《清潔空氣法》,并在1977年和1990年進行了重大修改。通過采取大氣污染防治對策,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NAAQS)。
(1)設定技術標準
清潔空氣計劃要求采用“ 最佳可用控制技術(BACT)”來控制排放。控制技術應根據具體情況,結合能源、環境及經濟影響和其他成本因素來評估生產過程的應用、可行性方法、系統和技術,并加強對專利、發明等知識產權的保護,推進國家標準化的研究制定[1]。
(2)許可證制度
1990年前的《清潔大氣法》只要求新污染源領取許可證。1990年的修正案要求各州在1991年后必須按照聯邦環保局有關許可證條例的規定,制定和實施包括所有空氣污染源的許可證規劃,目的是把適應于每一污染源的所有聯邦和州的管理規定都納入一個許可文件中。污染源可以在聯邦環保局認可州許可證規劃之后的一年中,提交許可證申請,許可證由州的有關局發放,但聯邦環保局有權審查。為了滿足許可證規定的要求,污染源必須安裝排放控制裝置和監測排放的系統。
(3)研發與示范
美國政府重視環保技術的產業化進程,鼓勵企業、科研院校和政府間的研發合作,將環保相關技術和產品的開發和商業化融為一體。20世紀90年代,對環保技術的開發在技術示范、場地提供、申請許可的審批等方面給予支持。然而,早期因缺少經驗,并沒有對技術商業化進行評估,導致美國政府每年提供的17億美元的R&D經費不能很好地利用。因此,EPA在其產業化進程中對新技術的試驗、示范、評估等每一個關鍵節點都有明確的目標評估。同時,國家技術委員會制定了一系列加強政府與學術界、產業界的知識創新和技術開發的計劃,由科技與創新構成美國產業結構的基礎。
(4)環境稅
環境稅激勵技術創新,并使技術更好地達到標準。如:損害臭氧的化學品消費稅、汽油稅、開采稅、固體廢棄物處理稅、二氧化硫稅、環境收入稅等,還有較多的環境稅收優惠政策。例如,為了鼓勵企業安裝環保設施,安裝節能設備的公司或企業可享受稅收抵減優惠。這些政策對技術創新性的影響,很難判定其的深遠意義。
(5)財政支持
對創新方案并超前達到環境標準的早期技術研發者,給予獎勵。例如:一家24小時電力供應公司與電力科學研究院、EPA和能源部合作,開展電冰箱制造商之間的競賽,給達到未來美國聯邦能源標準和其他標準(不包括CFC的使用)的獎金為3000萬美元。目前,美國EPA針對清潔空氣技術還在繼續推行“清潔空氣優秀獎”,并有針對社區行動、宣傳教育、法規政策創新和高效交通創新等的分類獎。
標簽:大氣污染防治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