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聯合公布的《甘肅省大型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及后補助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要求,甘肅省行政區域內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各類創新服務平臺(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單位全額或者部分使用財政專項資金購置、建設的科研設施與儀器,必須加入甘肅省大型科學儀器設施開放共享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大儀平臺),面向社會開放共享。
《辦法》中所稱科研設施與儀器是指: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及其他科技活動中使用的,原值價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單臺或成套科學儀器資源(含配套附件或軟件),并符合《科學儀器分類標準編碼》中的名稱類型(共有分析儀器、物理性能測試儀器、計量儀器等十五大類)。
《辦法》規定,甘肅省域內由公共財政投入的單臺(套)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必須加入大儀平臺。鼓勵非公共財政投入的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積極加入大儀平臺。管理單位應加強對后補助經費管理,專款專用,不得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后補助經費,一經發現將取消該管理單位當年及3年內的后補助資格,同時追回財政補助經費,并予以通報。對未按承諾實行開放共享,未按規定如實報送共享數據、開放效果差、科研設施與儀器使用效率低的大儀平臺單位,將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
標簽:甘肅 科研儀器開放共享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