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簡政放權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等政策例行吹風會。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在介紹相關情況時表示,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在四個方面得到完善:
科技部副部長陰和俊(吳曉山攝,圖源國新網)
一是適當放寬認定的條件,將小企業研發費的占比由6%調整為5%,使更多的中小企業享受到高企政策的優惠。將企業科研人員占比由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10%,以更加適應企業研發外包、眾包等發展的新趨勢,取消近三年內獲得知識產權的限制與5年以上獨占許可獲得知識產權的方式,以鼓勵企業自主研發和技術轉讓。
二是簡化認定的工作流程,縮短公示時間,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改為10個工作日,簡化企業更名的備案流程,不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將各地評審專家的備案管理下放給地方的認定機構,跨管理區域整體遷移的高企,在有效期內資格繼續有效。
三是加強認定和后續監管,建立隨機抽查與重點檢查機制,對各地認定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認定后高企資格復核機制,明確取消資格的行為及相應的處罰辦法,加強對認定企業的日常管理。
四是擴充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新增檢驗檢測、智慧城市、現代體育等服務業支撐技術,擴充文化創意、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等新興產業技術,增加增材制造、石墨烯材料等先進技術,剔除了一批落后的技術。
陰和俊指出,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近日將由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同時三部門正在抓緊編制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使政策細化、具體、可操作,并將加強政策的宣傳和監督工作,使政策盡快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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