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煤化工發展一個重大制約就是環保問題。2015年,環境保護部因項目所在地環境容量不足、項目環境治理措施效果有待重新評估等問題相繼否決了蘇新能源和豐公司40億立方米煤制氣項目、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20億立方米煤制氣項目和潞安集團高硫煤清潔利用油化電熱一體化示范項目等三個項目的環評報告書就是最好的佐證。根據《新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由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停止建設,處以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因此,能否徹底解決環保問題,直接關系著現代煤化工發展的前途和未來。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常態,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領域也進入新常態。現代煤化工產業也要科學認識、主動適應、積極應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新常態,打好環保攻堅戰。對于現代煤化工而言,“十三五”期間必須認真抓好三項重點工作:一是在示范工程的基礎上,盡快建立健全現代煤化工廢水、廢氣、廢固先進合理、齊全配套的排放標準,用先進合理的技術標準體系,努力提升現代煤化工項目的綠色發展水平;二是要下大功夫突破高鹽廢水和CO2排放利用的技術制約,用清潔可靠的技術從根本上解決當前制約現代煤化工發展的環保排放突出矛盾;三是要建立高效嚴格的環保監管體系,特別是通過化工園區和現代煤化工基地的集中在線監管體系,培養我國現代煤化工綠色可持續發展的標桿和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