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環保廳下發通知,對山東麟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實施掛牌督辦。
山東省環保廳責成地方環保局依法查處該公司非法轉移、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對涉嫌犯罪行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責令該公司實施全面停產整治,限期完善環評報告變更手續及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關設施,限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鎮某廢棄煤礦井發生非法傾倒危險廢物事件。經初步調查,山東麟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涉嫌非法傾倒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同時,該公司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試生產時間超過3個月,至今未向廣饒縣環保局提出試運行驗收申請,且廣饒縣環保局作出的停產處罰未徹底執行。二是自2015年6月以來生產時間共計175天,原料硫磺酸消耗量與廢酸產生量均已超出環評報告中滿負荷年值,涉嫌“批小建大”。5萬噸/年高純度正丁烷項目導熱油爐燃用煤炭替代天然氣與環評報告不一致,存在“批建不一”的現象。三是該公司未建立環保檔案,無法提供相關數據資料,未建立危險廢物暫存庫,危險廢物貯存區無危險廢物標志標識、危害公告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