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6日從省環保廳獲悉,《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機構名單(第一批)評選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各地方環保部門意見目前已征集完畢,相關政策很快將實施。第一批機構名單擬2016年1月上旬完成網上申請和現場交驗。2016年1月中旬,將抽取專家召開評審會,并初步確定入圍名單。
申報機構分綜合類和專項類
經省政府同意,省環保廳今年初印發了《關于推進廣東省環境監測社會化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除執法監測和國控企業監督性監測外,其他環境監測領域原則上均可向社會開放,《征求意見稿》據此制定。
根據《征求意見稿》,第一批政府購買環境監測服務機構名單將實行分類設置,分為綜合類和專項類。綜合類機構可承擔全要素的環境監測任務。專項類機構可承擔專項環境監測任務,根據環境要素分為水、氣、固體3類。綜合類機構不兼專項類。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可免費同時申請綜合類和全部專項類,通過省環保廳網上申報系統,采取網上申請和原件交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第一批環境監測服務機構名單入圍標準,并組織環保專家對申請機構進行評審。“評審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服務機構全部入圍,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全部出局,在60分至89分之間的,根據得分排名擬評選綜合機構、水、氣、固體專項機構共50家。”省環境保護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若不足擬選家數,則按實際數量初步確定入圍機構。
建立入圍機構退出機制
“評選結束后,環境監測服務機構相關評分情況將在環保廳公眾網公示15天,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舉報?!备鶕墩髑笠庖姼濉?,省環保廳將視情況組織專家對初步入圍名單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結束后,正式公布第一批機構名單。名單有效期為自名單公布之日起兩年。
“若現場檢查中發現申請材料造假,將取消該機構入圍資格并全省通報,同時對符合要求的機構按順序補錄?!苯窈笫…h保廳還將建立入圍名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需要分批評選增加入圍機構的數量,同時通過加強監管建立退出機制,對存在違法違規開展業務等行為的機構,將取消其入圍資格、予以通報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標簽:環境監測社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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